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正当《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满5周年,反家暴也成为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全国妇联今年将提交《关于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提案》,建议公安部门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将110报警系统中“家庭暴力”案例单独列项的意义,体现在多个方面。最直接的,当然是有助于社会更准确了解家暴案件的真实发生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率,受害者的求助意愿等等,同时也便于更全面评估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例的处置效果等等。除此之外,更在客观上有利于提升执法机关对于家暴案件的重视程度。因为单独列项,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提醒,预示着家暴不能再随便混同于其他案件进行模糊处理,这对于执法机关更准确厘清家暴案件的处置边界,强化对家暴案件的执法意识,会有直接帮助。
还要看到,对报警案例单独列项有助于呈现更完整的家暴“大数据”,这里面也包括家暴带来的真实伤害程度被更客观地反映。有专业人士就举了一个例子,“有的妈妈因不堪家暴抱着孩子跳河,这种在警情通报中大多归类为非正常死亡。”如果将这类因家暴产生的刑事案件等归入家暴警情类别,无疑可以让更多人更深刻认识到家暴的伤害程度之深,及其复杂面。而当前反家暴所遭遇的种种现实坎坷,还是与整个社会对于家暴伤害性的低估有直接关系。只有让全社会更全面了解家暴的“真相”,反家暴才能凝聚更多的行动力量。
不过,呼吁公安部门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还不能仅止于简单地强化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更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支持系统。比如,提案中就提到,部分基层公安干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做好案件信息登记之外,更要提升基层警方对于家暴案件的处置能力。不管是对家暴案件的调解还是执法,说到底都是一项专业工作,执法人员在这方面的职业素养显然还需要专门的培养和训练。
另外,单列家暴报警事项的同时,也要以实际行动鼓励更多家暴受害者勇于维权,突破“家暴是家务事”的传统观念束缚。从现实来看,隐秘性高、难以取证、缺乏明确界定是家暴案件执法难,以及家暴者难以及时受到足够惩戒的客观原因所在,但同时,这也恰恰是受害者维权积极性不足的现实困境。就此而言,还有必要用更大力度向社会普及家暴的取证常识,比如一般人在遭遇家暴后如何保护好证据,家暴到底如何界定,它与“家务事”的真正区别在哪?等等,这类最基本的信息越明确,就越有利于提高受害者的维权积极性和整个社会反家暴的能力。当然,这类工作,不仅仅是执法机关的事。
《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5周年,有太多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也必须总结。如果说家暴法的诞生实现了家暴治理的有法可依,那么,根据5年来的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距离反家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要加快这一进程,做好报警系统将“家庭暴力”案例单独列项,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弥补社会反家暴的观念短板,进一步厘清家暴界定标准等一系列基础工作,是必须迈出的一步。(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