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扶沟县一男子向当地环保部门匿名举报一家企业排污遭殴打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人追问,到底谁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日前,当地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泄密者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综合执法大队某中队中队长李某涛,相关责任人将依法处理。
举报人遭殴打,令正义蒙尘。当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时,公民勇于挺身而出举报,既是自身权利意识增强的体现,也彰显出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尤其对环保领域来说,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共治,能缓解环保执法机关巡查力量不足压力,也是根治污染的重要抓手。而举报人信息被泄露、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与伤害,会影响到群众对环保执法机关的信任,让举报制度难以为执法提供有效支持。
保护好举报人,才能呵护好正义。只有举报人感觉到越来越安全,在法治社会中才可能有更多的人站出来伸张正义。对于执法者来说,做好保密工作,是对举报者负责,也是对举报工作和整个社会监督机制负责。当地对此次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和泄密者立案进行审查调查非常必要且重要。但事件绝不能止步于此,还要深挖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的原因,进一步完善举报人制度,确保举报信息绝对保密。另外,也不妨查一查执法人员与违法违规企业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坚决防止出现执法者与违法者“猫鼠一窝”。对充当“保护伞”搞通风报信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形成严惩威慑力。
常言道:“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作为纠正不正之风、匡扶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举报人必须得到保护。只有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让群众参与监督、敢于监督,社会监督才会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