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低温劳动权益”保护还需进一步完善

蒋萌    2021-01-25 14:45:09    人民网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低温严寒天气。但为了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许多户外劳动者顶风冒雪坚守岗位。对此,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好严寒天气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要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外卖员等平台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指导企业因受严寒天气影响安排劳动者减少工作时间或工作任务时保障劳动者工资待遇不降低。

充分重视劳动权益保护,努力解决劳动者严寒作业中的实际困难,是社会进步的应有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不少地方和组织已然行动起来,有的积极设置户外劳动者驿站,驿站中暖气、饮水机、微波炉、应急药箱等一应俱全,甚至还提供热腾腾的早餐;还有爱心机构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外卖员等送去防寒保暖用品。用真情温暖人心,以实际行动呵护劳动者,积极的氛围正在全社会不断形成。

但我们也要看到,现有关于“低温权益保护”的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中,这难免给依法监督、依法维权带来不确定性,某些单位可能钻空子、打擦边球。

更加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低温权益,还需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也呼唤完善常态化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部门也要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我们相信,扎实推进相关各项工作,“低温劳动权益”就能得到更好呵护。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跑赢病毒与保护隐私,可否努力兼顾
下一篇:充满套路的直播营销忘记了策划的初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