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间,一则市委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的信息开始在网络媒体上传播。媒体查询发现,一名博主自称河南省济源市政府秘书长、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翟某的妻子,以举报信的形式,实名公开举报了济源市委书记张某。1月18日上午,河南省纪委监委热线工作人员电话答复媒体称,“市委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属于治安类案件。”该热线工作人员在电话回复媒体时则称,他们已经接到其他人对该问题的反映。
同僚关系紧张的现象并不算特例,过去也有过一些公开报道。但堂堂市委书记居然在有其他同僚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掌掴”市政府秘书长,这可以说是头一遭听闻,引发舆论哗然自在情理之中。目前,有关该事件的诸多细节及幕后真相,还有待权威调查,但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公家人”身份,在处理上,就不宜按照个人“恩怨”的来解决,严肃调查、公开释疑,当是相关部门面对此事应有的态度。
综合公开举报信,以及媒体从多个渠道获取的信息来看,“掌掴”一事应该属实。但具体的细节,仍存在不同说法,真相更是扑朔迷离。比如,有声音认为,市委书记“掌掴”秘书长,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另有其他所指;也有声音表示,双方或都有过激行为,“掌掴”可能只是临时的言语冲突升级导致的。同时,关于事发地点也有不同说法。在权威调查介入前,这些说法都还只是“说法”而已。要止息不必要的猜疑,相关部门及时回应,拿事实说话,才是最有效的办法。
目前,该起事件主要有三大疑问待解。一是,“掌掴”一事是否真是因为“吃饭”问题而起?根据举报信,事件肇因疑似是因为被掌掴的秘书长被市委书记斥责不该在涉事食堂吃饭。那么,这个原因是否属实?其背后是否如坊间所怀疑的,涉及机关单位的“特权食堂”问题?二是,在事发第二天,涉事市委书记被指到秘书长所主管的单位召开会议,并强调“下级要对上级有服从意识”。如果这种行为属实,一个地方“一把手”以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自己“掌掴”下属一事,是否符合纪律要求?如果没有举报信,这件事是否就只能被市委书记这样单方面“压下去”?再者,一名厅级领导动辄“掌掴”下属,它难免让人视为是一种“霸道”作风的流露。此事既然已经引发舆论强烈质疑,后续的调查或就有必要查查涉事的市委书记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滥权”行为。
应该看到,此现象背后其实对应着社会对于权力运行状况的诸多现实关切。比如,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一名地方“一把手”真的习惯性羞辱下属,下属又该如何恰当回应?最近,关于“如果你是卢书记,应该怎么办”的话题引发热议,最终纪检部门及时给出了权威解答。而此次事件之后,关于“如果你是被掌掴的秘书长,应该怎么办”,或同样需要有一个清晰而权威的答案。其本质上,是攸关如何有效监督“一把手”的问题。
此外,此事也考验当地的法治成色。举报信称,事发后秘书长家人曾就此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至今,公安部门一直没有任何说法”。这样的现象是否正常?当地警方对此事的处理,是否受到相关力量的不当干预?值得注意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答复媒体时称,“市委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属于治安类案件”,那么即便是治安类案件,当地警方此前是否做过公正处理?现在事情已经公开化,在下一步处理上,能够经得起法治的检验吗?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市委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都不是一桩“私事”,更不只是纯粹的“治安案件”。地方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也好,领导个人作风、法治意识也罢,哪一个都不是小问题。当然,假定权威部门的深入调查证实市委书记被诬陷,那也需要法律来为他正名。
盖子已经揭开,该事件必须要有公正、公开的处理,并且让法律的归法律,纪律的归纪律,一个都不能放过。(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