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出租车网约车疫情防控重在有效落实

2021-01-12 14:05:15    北青报

杜绝“无效落实”,做到“有效落实”,必须把鞭子扬起来。北京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近日加大对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处罚某网约车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12起,罚款34万元;处罚相关平台驾驶员96起,罚款107万元。这再次传递出明确的信号:疫情防控落实不好就要受罚,出了问题就要问责,一点儿也不能含糊。

1月11日,北京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7场新闻发布会,强调压实出租车公司和网约车平台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从严要求司机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对防疫不力的要实行熔断机制。按照要求,11日起乘客乘坐出租车、网约车需使用健康宝扫码登记,驾驶员应在开始运营前主动向乘客出示信息登记二维码,乘客拒不扫码登记的可以拒载。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是针对问题而来,在解决问题中体现价值。据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介绍,近期执法检查反馈显示,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平台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等情况。有些网约车驾驶员既不对自己负责,也不对乘客负责,存在不按要求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的现象,也存在未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进行劝阻的情况。

很显然,北京出台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加强版防控措施,要求市民乘出租车网约车须扫码登记,主要就是针对上述现象和问题而来。都说“疫情面前无小事”,现在很多人对这句话都应该有了深刻的理解——这一年来,经济社会为疫情防控付出了巨大代价,承担了巨大成本,疫情防控的任何小事都是大事。入冬以来,疫情防控进入十分关键的时间段,新冠病毒活跃期、“人”“物”同防叠加期、防疫工作疲劳期“三期重合”,疫情呈现快速传播、隐蔽性更强等新变化,如果有人放松警惕麻木不仁,很可能就要出大事。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解决问题最可靠的手段之一就是制度。疫情发生以来,从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到落实好“查、控、检、访”各项措施,从强化监测检测工作到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功能,从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到开展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疫情风险排查,围绕疫情防控的全链条,我们已建立起一系列被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疫情在不断变化,制度也要不断发展。当前,迫切需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及时进行制度调整和创新,包括适时出台新的制度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出台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重要。如果制度不能真正落实,那就成为一纸空文。从一些网约车平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来看,的确存在“低效落实”或“无效落实”现象。比如不是“行动落实”而是“嘴上落实”,虽然出台了一些细则,嘴上讲起来也坚决落实,但在事实上只是“说起来很美”;不是“全部落实”而是“选择落实”,只有一部分人落实而另外一部分人不落实;不是“落地生根”而是“落地无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一问结果始终“在路上”,看不到开花结果。

出租车网约车疫情防控重在有效落实,“无效落实”本质上就是不落实。与“无效落实”对应的是“有效落实”,也就是真落实、落实到位。杜绝“无效落实”,做到“有效落实”,必须把鞭子扬起来。北京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近日加大对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处罚某网约车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12起,罚款34万元;处罚相关平台驾驶员96起,罚款107万元。这再次传递出明确的信号:疫情防控落实不好就要受罚,出了问题就要问责,一点儿也不能含糊。

1月11日是北京实行乘出租车网约车扫码登记规定首日,媒体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能主动出示二维码,提示乘客扫码登记;也有网约车司机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称“公司还没有做出相关要求”。尽管后一种情况只是少数,但也提醒监管执法部门和网约车平台,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老旧小区改造不能“驴粪蛋表面光”
下一篇:疫情当前,切勿任性妄为!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