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带头人不仅要带着村民脱贫,而且要带领村民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在持续致富的路上奔跑,迎接更加美好的生活
能人带头,致富不愁。有一个好的致富带头人,是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农村致富带头人要更加积极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团结凝聚广大基层群众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而努力奋斗。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帮带长效机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而促进全体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笔者在中西部农村调研时发现,一些贫困村得以脱贫致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批致富带头人发挥着“领头雁”作用。例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党支部书记左文学,早年外出务工经商,之后回到村里担任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成立种植合作社,村子短短几年就发展起来。2019年,塘约村集体经济达63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140元。除此之外,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岷江村党支部书记陶勋花,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稼依镇大稼依社区党委书记刘仙,都是带领村民奔小康的致富带头人,在调研过程中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
农村致富带头人,不仅已经发挥而且要继续发挥“领头雁”作用,这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从脱贫到持续稳定增收,有一个较长过程,离不开致富带头人的常帮常带。以收入为例,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达30.2%,但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仍低6213元,仅为其61%,增收的空间较大。另一方面,随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发展迎来新机遇,致富带头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大有可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致富带头人不仅要带着村民脱贫,而且要带领村民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在持续致富的路上奔跑,迎接更加美好的生活。
发挥好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领头雁”作用,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完善的帮带长效机制。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使党员在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致富带头人培育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致富带头人的选拔培养、权利义务、表彰奖励及监督管理等机制,吸纳更多返乡创业者成为致富带头人。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帮带形式,构建“基层党组织+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农户”等组织形式,促进多元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健全政策支持机制,各地应完善包括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资源使用、普惠金融、技术推广、电商物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全方位支持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历史性成就”。面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这就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未来应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致富带头人培养质量,完善带贫减贫机制,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从而真正为稳定脱贫、持续增收、防范返贫、振兴发展夯实基础。(作者:凌经球 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