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国,男,汉族,现任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白柳镇司法所所长兼任白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陕西省人民调解协会理事,旬阳县人民调解协会常务理事。
他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片赤诚,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真情,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务实担当,无私奉献,在全力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的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的调解纠纷“六步工作法”以及探索出被旬阳县委命名的“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模式,获得了群众的信任,得到了组织的厚爱。
以情感人,架起党与群众“连心桥”
他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14年6月6日凌晨1时左右,旬阳县白柳镇唐家院村五组村民周某家里意外失火,同时将居住在一起弟弟家的房屋及其他财产烧毁,弟弟媳妇要求周某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
接到信息后,张开国组织调解员到达现场,根据此案的特殊情况,一方面将两户分开,少说多听,细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与想法;另一方面与村组干部,找出他们双方的主事人,找出与他们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让其做好安慰工作及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两家进行携手生产自救,共同渡过难关。
一心为民,甘当群众利益“代言人”
走进白柳司法所办公室,就看到四川籍李某、杨某等80名农民工赠送的“心系农民工”的锦旗,这是农民工朋友对张开国最高的褒奖。
2013年5月21日早上8点,白柳镇一名干部发现30多位农民工举着“讨要血汗钱”的横幅,正从白柳镇街道往县城方向行去,白柳镇党委书记、镇长带领十多名干部立即前往将准备乘坐公交车的农民工劝回交司法所解决此事。
张开国立即率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联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综治办、镇社障站等相关单位参与,并核实情况联系拖欠民工工资的业主、承建企业及劳务公司等层层转包企业负责人到场,经过多方面地做工作,对其晓以利害,说明事情的严重性,拖欠工资责任企业表示筹措资金支付工资款。
2013年5月24日,农民工代表将拖欠的工资花名册,经层层转包公司核实确认,并进行了3日公示,在司法所、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对拖欠的300余万元工资进行了直接发放。
扎根基层,打开矛盾化解“金钥匙”
在从事20余载人民调解工作中,张开国根据自身实践,总结提炼出了“预警介入、分开谈心、寻根调查、分类化解、速战速决、回访提高”的人民调解“六步工作法”,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金钥匙”。
2016年3月16日,白柳镇双庙垭村二组刘某反映2009年本村一组村民李某在自己林地里建房,现已居住多年,要求协调解决补偿。据此情况张开国组织镇村调解员到双庙垭村了解情况,并组织知情村民到反映的林扒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一块林扒两个林权证,仅仅两个林权证所载的小地名及四至界畔称谓不同。4月上旬在村活动室,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李某坚持自己意见,不退步;而刘某坚决要拆除李某的房子,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在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中发现,刘某老实本分,发现有个兄弟在背后给其出谋定计,调解员们就直接找到此人,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李某在调解时带领很多亲戚给自己帮忙,说话时口气生硬,不讲道理,但是很听两个妹妹的话。
调解陷入困境后,张开国建议镇人民政府将情况向县政府汇报,4月中旬镇政府专题报告请求旬阳县人民政府依法撤销同一地块所颁发的两个林权证。4月下旬县林业局介入此案调查,并对双方当事人讲清了撤销林权证的后果,尤其向李某的俩妹妹介绍了这一起纠纷的详细情况。之后李某刘某同意调解,张开国组织现场联合调解,让双方背后“主谋人”到现场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将一方所持林权证收回,另行发证。
远程调解,实现调解工作“信息化”
在调解工作中,有些距离集镇较远的当事人不方便长途奔波,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调解,还有些当事人身处外地,不便赶回来等种种困境都使调解工作无法及时高效展开。为了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为此,张开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于2018年率先在全县建成集视频调度、远程接访、多方调解、视频会议、线上对话为一体、覆盖全镇的镇级智能化维稳指挥平台,汇聚导入辖区企事业单位、村组农户各类视频监控摄像头1000余个,群众只需要短距离到村居办公室就可以参加调解,极大地提升了群众诉求及时就地解决,有力推进了镇域社会文明和谐。
时光荏苒,一晃20多年,张开国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让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代。多年来,他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全省“十大调解能手”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