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军,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地奋战在刑侦一线。
作为刑侦民警,他冲锋在前,不惧牺牲,英勇果敢,乐于奉献,屡经命案、系列案、团伙案等重特大案件的严苛考验,多次与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直面较量。先后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00余人,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刘晓军先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打黑中队长”、县级“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刘晓军主要参与侦办了“郑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案”、“张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案”以及“赵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案”。2019年,刘晓军荣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先进个人’”称号。
心中有“党”,筑牢忠诚警魂
刘晓军始终保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扫黑除恶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项政治责任,时刻以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奋战在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心中有“民”,心系辖区群众
扫黑除恶工作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听取群众的呼声,事事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
2018年3月,在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梳理中,一条“多次阻挠企业正常生产,封门堵路实施敲诈勒索,把持基层政权”的线索引起了刘晓军的注意。
具有丰富的扫黑除恶工作经验的他,敏锐地察觉到,该线索很可能涉嫌“村霸”恶势力犯罪。刘晓军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实地调查,循线深挖,一举抓获了郑某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侦破了以郑某某为首,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幌子,把持小组基层政权,纠集不明真相群众,采取封门、堵路、断电等“软暴力”胁迫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恶势力案件,为受害企业挽回了损失,维护了群众的权益。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评为全市“十大经典案件”。
心中有“责”,勇挑扫黑重担
扫黑除恶工作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它的背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等交织,慑于其淫威,群众多半看在眼里,怨在心里,敢怒不敢言,调查取证阻力重重。
2017年,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东保村、永安村村民百余亩耕地遭到疯狂盗采,损毁严重。刘晓军再次成为主要侦办力量,参与到专案侦查当中。经过调查,专案组摸清了张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以改良土壤名义,租赁涝店镇东保村、永安村村民耕地,累计非法盗采价值720万元砂石,导致45.3亩基本农田丧失种植条件的违法犯罪事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但到了调取和固定犯罪证据环节,面对犯罪分子的罪行,辖区群众没有一人敢站出来指证。刘晓军和专案组同志克服重重阻力,想尽千方百计,或晚上进村走访,或将其约定亲友家中,经过近一个多月的侦查,终于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后,以突袭的方式将团伙成员马某某、高某某抓获,缴获了部分账务记录,掌握了最直接的犯罪证据,扼住了整个犯罪组织的咽喉,很快使案件迎刃而解。
该案侦破不久后,又一起棘手的案件摆在了刘晓军的面前,这一次问题看似类似,实际却又迥然不同。鄠邑区祖庵镇赵氏家族借宗族势力,采用封门、堵路、阻挡施工、烧香祭祖等胁迫手段,横行乡里,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刘晓军等接手案件后,在案发地进行摸排走访。
由于赵氏家族支脉庞大,多名受害人不敢露面作证,其他群众碍于乡党邻里情面,也不愿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刘晓军等调取了赵氏家族的族谱,一一厘清裙带关系人,然后想方设法做那些为人正直、敢说公道话的群众的思想工作,打消其顾虑,全面收集犯罪证据。最终,一位正义感强的群众出面指证,案件由此打开了缺口,其他受害者和群众见状纷纷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经鄠邑区人民法院审理,赵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10名犯罪集团成员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心中有“愧”,愧对家人父母
从警十几年来,刘晓军始终对刑侦工作倾注了满腔的热情,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自己的刑侦事业上,扑在侦查办案中,只要一有重大案件,一声召唤,刘晓军就会全力以赴,毫无怨言。
刘晓军感慨自己最亏待的是家里的老人、妻子和孩子。每每想到父母渐渐年老,父母生病时,一直是妻子床前照顾,作为儿子感到自己没有尽到义务。家中柴米油盐等琐事一直由妻子打理,自己结婚这十几年从来就没有过问过。孩子一天天渐渐长大,孩子的家长会也一直是妻子参加,自己连孩子的班主任是谁都不清楚。但是每次在小家和大家的选择上,他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带着亲人的理解投入到工作之中。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一个个荣誉,一封封感谢信,无一不包含着作为刑侦民警的艰苦和汗水,无一不包含着人民群众对他的厚爱和深情,在执行的任务中,刘晓军以踏实务实的作风,自觉为民效劳的意识,博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为金色盾牌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