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张飞:“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

2021-04-26 14:47:40   

人物简介:张飞,男,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靖边县公安局宁条梁派出所所长,先后荣获个人嘉奖6次,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省公安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全市石油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十佳派出所所长。

 

 

新理念带队伍

靖边县宁条梁镇地处三省四县交界,辖区情况较为复杂。张飞调任宁条梁派出所所长后,深刻地意识到要把辖区各项工作搞好,就一定要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让全所民警辅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正人先正己,张飞积极发挥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论是侦查还是抓捕,都冲在前面,为全所民警辅警树立了榜样。在张飞的带领下,宁条梁派出所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先进集体;2006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公安派出所;2016年派出所档案室被省公安厅档案管理局评为3AAA级档案室;2019年被省公安厅评为201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科所队;2019年宁条梁派出所党支部被评为四星级党支部。在张飞的带领下,派出所民警辅警均获得过市县两级奖励。

办实事解民忧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时,辖区群众反映李某多年来与邻居、村委、镇政府寻衅滋事、欺压乡里邻居,张飞带领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很快将李某及其丈夫马某调查处理,群众拍手称赞。派出所户籍管理是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张飞要求户籍警和群众打交道时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懂得换位思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辖区张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张飞带领户籍员小黄几次上门采集信息,为其办理好证件后主动送证上门,受到家属的好评。梁镇处在与外省市界的道路交通中心段,经常发生事故和肇事,2019年3月,在梁镇路段发生一起特大肇事,接到报警后,张飞第一时带领民警辅警赶赴现场,对路上车辆进行疏导,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直到交警等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他们才离开现场。今年6月中旬,辖区高速路上一辆货车发生侧翻,司机受伤,衣服甩到高速公路的护栏上,衣袋中的钱被人拿走,张飞带领所内民警,挨户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陈某,依法打击并索回丢失款项。当地群众感叹说:“破案不分大小,张所长为我们伸张正义,我们要为他点赞!”

做小事暖民心

张飞带领派出所民警积极向群众讲政治、讲政策、讲法律、讲农村“三变改革”、讲“精准扶贫”、讲“扫黑除恶”、讲村民自治等有关知识,让群众知法懂法,了解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孙某多次上访,提出很多无理诉求,其思想偏执,家庭关系淡漠,致使孙某对生活失去信心,张飞主动和孙某进行思想交流,带他到医院进行治疗,鼓励其自立、自强、自信。并给其联系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孙某感动的写下了保证书,表示在不会无理上访,要重新做人。村民屈某,其二婚再嫁到李家沟畔村小组,因丈夫软弱,孩子小、生活困难和邻里关系处的不好,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其哥哥是新疆的现役军人,打电话到派出所诉说妹妹的现状,请求派出所给予帮助,张飞主动到她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屈某主动说起,她的亲人很远,她想把派出所民警当做自己的亲人,张飞当场答应把她认作了妹妹。张飞耐心教导她如何做人做事,时常到她家进行人力和财力的帮助,她性格开朗了许多,对生活积极性很高,和邻里的矛盾消除了。她哥从新疆回来到她家时,看到妹妹的现状,激动的抓着张飞的手说:“你真是我们兄妹的好哥哥”!张飞还资助了辖区一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

张飞担任宁条梁派出所所长以来,始终牢记党员民警初心使命,用心用情服务人民群众、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以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罗经纬:“十个没有”创平安
下一篇:魏强:“我是警察,我不上谁上!”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