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打赏女主播40多万 丈夫怒告妻子、女主播及平台

杨晓莉 记者 蒋麟    2021-12-28 09:23:21    成都商报

女子莫某瞒着丈夫多次打赏女主播,家里40余万元积蓄成了“别人的钱”……丈夫发现此事后,一怒之下将妻子及女主播、第三人微播公司告上法庭。

12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获悉,此案已作出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莫某就原告(丈夫)财产的赠与行为有违公平原则,也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原告要求被告丁某某(女主播)、第三人微播公司对打赏款的一半予以返还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最终,判决被告丁某某和第三人微播公司分别向原告返还打赏赠与款10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莫某系夫妻。2020年1月开始,被告莫某与第三人微播公司签订了《抖音用户注册协议》、《抖音充值服务协议》,成为抖音平台用户,并在抖音平台充值大量现金。7个月内,被告莫某将购买的408.5442个抖币(折合人民币为40.85442万元),通过虚拟礼物的形式,多次在抖音主播即被告丁某某直播间内进行赠与。打赏赠与款由第三人微播公司平台与被告丁某某按50%的比例分配,分别获取收益为20.4272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莫某与第三人微播公司签订有《抖音用户注册协议》,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但根据该协议,被告莫某的合同义务只是承担流量费、上网费,莫某的打赏行为并不是合同约定的必须履行义务,是莫某的自愿行为,属单务行为。因此,案涉的打赏行为是莫某对主播的赠与行为,不是履行网络服务合同的消费行为。

案涉打赏费用达40余万元,是被告莫某在与原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行为,是用原告和被告莫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打赏,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此期间知道莫某的打赏行为。被告莫某在本案中的赠与行为因处分了属于原告的财产,原告的诉讼行为已明确表示不同意被告莫某擅自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因此,被告莫某就原告财产的赠与行为有违公平原则,也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原告要求被告丁某某、第三人微播公司对打赏款的一半予以返还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由于被告丁某某与第三人微播公司对被告莫某的案涉打赏赠与款各分得50%,从公平原则考虑,应由被告丁某某和第三人微播公司分别向原告返还打赏赠与款10.213605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丁某某和第三人微播公司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原告返还打赏赠与款10.213605万元。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消费,打赏主播需谨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高颜值未必带来高盈利 一网红书店关闭多家门店
下一篇:严惩!重罚!西安打击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