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被罚超13亿背后,偷税方式等问题引起业内关注。
12月20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黄薇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时表示,黄薇(薇娅)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其中,何为“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
有业内人士介绍,这涉及网红主播圈经常看到的一个词:税务筹划。一位不具名的资深税务筹划专家告诉贝壳财经记者,2021年的7月份以前,很多直播网红都是把公司开到上海崇明岛,因为崇明岛当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好的。
此前,雪梨偷逃税事件让偷逃税的讨论从明星转移到了网红,其中海南、天津、崇明等新的税收洼地受到关注,坊间纷纷猜测这些地方会成为网红主播避税的“霍尔果斯”。实际情况如何呢?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有了霍尔果斯的前车之鉴,政策趋严,地方政府在设立优惠条件时,会要求企业实质性经营,从而打击钻漏洞的空壳公司。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新业态的出现给税制征管带来一定的挑战,此次对直播网红补税的管理是保证税收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共同富裕的体现。
在他看来,一些税收洼地已经到了需要清理整顿的时候,“自贸港的优势是国家给的,打造税制有竞争力的自贸港不代表是避税港,不能利用这个漏洞去偷漏税。”
薇娅7家公司在崇明,主播“避税”引起注意
2021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其目的是什么?施正文表示,目前带货主播的偷逃税方式之一是,通过设立工作室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并且在一些税收洼地享受地方财税优惠土政策,且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降低税率。
施正文介绍,如果按照劳务报酬税率最高可达45%,但是转化为经营所得最高税率为35%。同时,企业经营所得可以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就是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税款,通常可以把实际税负降低到10%以下。
那么一些“税收洼地”存在哪些优惠政策呢?12月2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查询崇明开发区网站发现,该网站“核定征收”一栏下用黑体字标明:“避税神器-个人独资企业上海税收优化最佳方案(崇明岛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税)双重优惠,可节税60%以上。”
其中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税”,崇明开发区网站显示,“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即带征),综合税率超低,所有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合理避税范畴,节税70%以上。非常适合高收入高利润企业、高管员工薪酬较高企业、股东分红和缺少发票的企业。”
该网站显示,2016年7月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核定征收,带征税率为服务业0.5%-3.5%,建筑业0.25%-2.4%,贸易0.25%-1.75%。
企查查则显示,薇娅名下7家个人独资企业均设在上海崇明。不过,前述不具名的资深税务筹划专家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现在基本上(主播)已经不往崇明岛注册了,现在注册比较多的地方是安徽、江西、海南等地。
不过,这种利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逃税的方式已经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11月22日,杭州市税务局称,朱宸慧(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霍尔果斯前车之鉴,“海南不是避税天堂”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制度。
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吸引了大批企业前来注册,企查查数据显示,自2020年5月后,海南新增3289家文娱传媒企业,但海南并未将范围限制在影视行业。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动辄几十亿GMV的直播带货行业,成为新兴业态中的一个“抢手货”。
为了抢夺这部分经济,各地方都针对直播带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海南在2020年12月发布了《海口市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大力发展电商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头部主播、MCN机构,并对其进行税收减免和补贴。
在人才培育上,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购房奖励,最高500万的直播带货奖金奖励,另外还有落户、子女等人才政策。在运营扶持上,给予直播企业贷款1.5%的贴息补贴、租金减免、供应商扶持等。除此之外,还会针对为海南带货的平台进行奖励,上市奖励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免让人想起曾经挤满“空壳公司”的霍尔果斯。几年前,新疆西部边陲的小城霍尔果斯,因明星偷逃税事件为人熟知。
2010年,霍尔果斯成为国家特批的企业所得税全免的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定入园企业能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即企业所得税五年内免征,五年后减半的优惠。当地政府期待能够通过税收优惠吸引企业激活当地经济,但最后激活的却是注册经济,一大批“空壳公司”涌现。
“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让这座常住人口不足10万的小城,在2017年前8个月新增6967家注册企业,是2016年的9倍。
同时随着注册公司的猛增,注册地紧缺,还出现一址多照、信息造假等现象,并由此滋生了一大批代理注册、办税的服务商。
空壳公司围城后,优惠政策趋严,政府提出一址一照、实质性经营等要求,导致注册地供不应求,代理费也水涨船高,直到注册运营费用超过省下的税费,很多大小企业陆续搬离。此后,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收紧直至取消,最终影视文化公司也四散而去,留下一堆“空壳”。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出台,海南能避免成为第二个“霍尔果斯”吗?
海南省长冯飞曾在海南自贸港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公开表示,“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同时他介绍了一些管控措施,一是加强源头控制,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二是把好政策制定关,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等事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
“各种优惠是有门槛的 不是来了就能享受”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海南在设立政策之初便提出注册公司必须实质性运营,即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四者缺一不可。
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瑞瑞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海南当地的各种优惠政策也都是有门槛的,“不是说来了就都能享受。”比如对于企业,可能要考察其所在行业以及创收,“如果是一些集团的总部落户,那可能从设立时就开始享受政策,但是对于一般企业,就需要等它发展到一定规模,它的创收和税收达到一定的幅度,才能享受一定的政策福利。而对于个人来说,也是需要进行人才资格认定的。”
从海南发布的直播电商《海口市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若干措施(暂行)》来看,个人贡献奖励要求个人税前年收入30万,购房补贴要求年销售额5000万以上,直播带货奖励要求粉丝50万,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人才认定要求年销售额1亿以上。而企业扶持、运营补贴的门槛也比较高,分别是500万财力贡献以及1亿的直播销售额。
一家专门做财税业务的公司工作人员坦言,“其实海南很多政策还没有落地,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多优惠。”她表示,在直播领域,其实海南的优惠政策比不上杭州,而这两年涌入的诸多公司主要是“奔着海南的未来去的”,也就是“封关”。
黄云淋是海南鼎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他认为海南打造网红经济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过来旅游,希望借助平台流量更多的人来关注到海南,因此,地方政府非常支持网红经济。
对于很多企业涌向海南注册,一位MCN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很多内地企业来说,海南可能只是其战略布局的一部分,在这亏损两年也没什么。”
在海南做水果海鲜直播带货的林德表示,很多涌入海南的MCN机构其实也不是很有规模的公司,而主要是内地一些企业去当地抢先布局的派出机构,在业务上,一般也是规模比较小的尝试,而在主播类型上,主要是一些腰部以下的主播或者非机构类别的个人。
黄云淋认为,海南网红经济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同时人才短缺,“在这边开一个MCN机构,需要自己准备供应链、网红、流量、客服等,像杭州那边都有很专业的人去做这些事,但是这边找不到专业人才,去外地找,用人成本、沟通成本都会增加。”
尽管海南的网红经济仍在起步阶段,但是,不少MCN机构仍对其前景抱有信心。毕业后在海南新媒体创业的张磊表示,一些帮品牌做直播代运营的朋友,销售额达到几十万或者上百万,身边接触的MCN机构也都还在坚持运营。“从去年大家慢慢开始做,热情都比较高,慢慢探索,通过总结经验肯定会做得越来越好的。”
黄云淋正在筹划直播基地,他希望可以将自己积累的经验复制,自己孵化一批网红,同时打造直播最需要的供应链,“目前海南的直播带货还在比较初期的阶段,但是总要经过这么一个过程,随着政府的扶持和产业链的完善,这个行业还是有前景的。”
“直播不会倒下 税收洼地需要整顿”
对于此次网红主播补税风波,施正文表示直播产业不会因此倒下,“监管部门在执法时会严格按照实际盈利去扣税,刷单等情况会被扣除。对网红来说,纳税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随着网红的收入和名气的增加,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他认为,空壳公司的出现当地政府有一定责任,税收优惠只有中央有权限,地方没有权限,但很多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采用财政补贴等形式返还,这严格来说也是不规范的。
施正文表示,目前的平台经济存在税源、税收背离的情况,征税采用注册地原则。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在哪儿注册,税就在哪里交,进而收入就归属当地,并不管经营活动是否在当地,因此会出现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降低税收的情况。
在许多税收洼地政府提供的补贴几乎等于税费全免,但即便如此,空壳公司仍然能带来一定的税费、注册费以及年检等费用,“这部分对经济体量大的地方不算什么,但对经济体量小的地方也算可观的收入了。”施正文表示。“这种行为给当地政府带来了一些利益,但对全国市场公平却是大损害,造成负面影响,这也是整治的原因。”
在他看来,一些税收洼地已经到了需要清理整顿的时候,“自贸港的优势是国家给的,打造税制有竞争力的自贸港不代表是避税港,不能利用这个漏洞去偷漏税。”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空壳公司的入驻并不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却会给国家税制公平带来很大的损害,“自贸港的优势是国家给的,打造税制有竞争力的自贸港不代表是避税港,地方政府需要正确利用优势,不能扰乱纳税秩序。”施正文说。
在税制改革上,监管层面也应当及时跟上,首先是通过严格执法起到一个警示教育作用,并加以纳税辅导,告诉主播这种操作是违法的。
其次第三方平台要主动承担义务和责任,代扣代缴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收入信息义务等,包括一些登记业务,要求主播去办理相关税务登记,防止侥幸心理。
最后是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未来税收征管可以改变注册地征收原则,按照实际经营地或者消费所在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