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疾控中心12月6日报告1名隔离管控的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随后,网上出现内容涉及涉疫相关人员身份等敏感信息。8日,桂林市公安局通报称,相关涉事人员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桂林市公安局查明:12月7日,卫某妮因防疫核查工作需要,接收到上级下发的流调表,但其违反规定将流调表转发至与工作无关的同事微信群中;在该同事群中的黄某鹏又将此流调表截图,转发至他的同学微信群,引发该信息持续转发扩散。桂林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分别给予卫某妮、黄某鹏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调查取证,对其他参与传播、扩散不实涉疫信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桂林警方郑重提醒: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一切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要随意散布未经核实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
桂林警方将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对散布、传播涉疫情谣言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