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上幼儿园要交取暖费?官方:违规,全部退费

张隽    2021-11-17 11:42:00    人民网

“我家宝贝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新天地幼儿园就读,一次交了一年学费,包含早中晚三餐费、书本费、保育费等。今天老师让每个孩子交取暖费不知道合不合理,这个费用不应该包含在学费里吗?”11月1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幼儿园收取暖费是否合理?

针对留言,1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回复,新天地幼儿园向324名学生家长收取暖费48600元系违规行为,责成限期全部退费。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针对上诉违规收费事件,郧阳区教育局责成城关镇中心学校督促新天地幼儿园(民办园)限期全部退费,并向新天地幼儿园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截至2021年11月15日下午3点已退128人19200元,剩余费用限定在11月16日下午5点之前全部退完。

11月16日下午,记者采访郧阳区教育局了解到,所有费用已全部退完。据介绍,根据《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幼儿园收费项包括: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费。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留言中的取暖费是属于违规收费项目,因此需要全部退还。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双十一收货高峰多地快递检出阳性 “剁手党”别慌!
下一篇:企业停产谁来支付工伤保险?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解决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