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浙江女子10天前看人杀鸭感染鹦鹉热:39℃高烧 乏力干咳

通讯员 宋黎胜 记者 吴朝香    2021-10-12 11:30:53    钱江晚报

“乏力,发热,胸闷久治不愈,居然与看别人杀鸭有关?"死里逃生的耿大姐(化名)说起前段时间的飞来横祸满是委屈与不解。不过,医生把痛苦不堪的日子作了终结,她还是十分兴奋与感激。

身体蛮好的她突然胸闷气急,走不了路

年近50岁的耿大姐,家住浙江中北部农村,平时身体一直很好。奇怪的是,她突然出现全身乏力,最初以为是劳累过度,休息下就能好转,但休息1周后不仅乏力没有改善,反而更严重了。

渐渐地,耿大姐连走路都走不了,还出现剧烈干咳,伴有发热,体温最高达39.2℃。耿大姐就诊于当地医院,但治疗几天不见好转,遂转诊到了浙江省人民医院。

耿大姐到达急诊抢救室时胸闷气急明显,吸氧条件下氧饱和度都不高,且炎症指标C反应蛋白高达327.7mg/L……相关的血液检查提示肝脏、肾脏、肌肉均受到损伤,一查肺部CT显示两肺多发弥漫性病变,急诊科医生考虑患者病情危重,病原学不明,忙邀请感染病科医生会诊。

她在10天前看人宰杀鸭子,中招了

感染病科汪国运副主任医师详细询问病史后认为,患者急性起病,肺部进展迅速,多肺叶病变,氧合低,符合“重症肺炎”。但蹊跷的是,入院后相关常规检查包括流感病毒、呼吸道病毒、肺炎支原体等检测均为阴性,虽经经验性抗感染治疗,辅以高流量吸氧,几天后复查肺部CT示肺部病变却较前明显进展。

“从影像学上看不像普通细菌性肺炎,伴有多脏器损伤,且常规抗感染治疗下肺部病变仍有明显进展,需考虑非典型病原体感染可能。”感染病科主任潘红英及其团队成员主任医师童永喜、副主任医师汪国运、主治医师黄益澄、郑伟决定追根溯源,进一步详细询问病史,终于发现缘由:耿大姐发病前10天左右曾看人家宰杀鸭子,待了一小会……有活禽暴露史,得警惕人畜共患疾病可能。

不出所料,肺泡灌洗液宏基因二代测序(mNGS)结果,检测出鹦鹉热衣原体核酸序列,耿大姐最终被诊断为“鹦鹉热”。

找到病因,治疗可对症下药了。医疗团队马上调整治疗方案,予以多西环素针联合莫西沙星针抗感染后,患者体温很快恢复正常,胸闷气急症状明显改善,复查肺部CT示病灶明显吸收。

频繁接触鸟禽类的人要注意了

潘红英主任介绍,鹦鹉热又称为“鸟疫”,由携带鹦鹉热衣原体的鸟类及鸭等禽类传染给人,最初发现本病多见于玩赏鹦鹉者,故命名为鹦鹉热。近年国外相关文献报道,鹦鹉热衣原体肺炎约占社区获得性肺炎的1%,需要引起大家警惕。

“一般认为,混于尘埃中的衣原体或感染性气溶胶可经由呼吸道引起吸入性感染;而接触带菌鸟或禽类及其污染的分泌、排泄物等,则可经有破损皮肤或黏膜以及消化道等多种途径获得感染。”

潘红英主任表示,鹦鹉热衣原体侵入人体后,潜伏期一般为7-15天,短者3天,最长可达45天。鹦鹉热衣原体肺炎的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常见为高热、寒战、剧烈头痛、肌痛、干咳、呼吸困难和胃肠道反应,易有肺外器官的受累,严重者危及生命(据报道,近日浙江丽水有一例救治无效死亡)。

鹦鹉热衣原体感染的治疗首选四环素类,次选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对鹦鹉热衣原体有效,但疗效可能远不如四环素类和大环内酯类。治疗疗程至少10-14天,延长疗程至2-3周可减少复发。

潘主任提醒,频繁密切接触鸟与禽类的人群属于鹦鹉热衣原体感染的高危人群。养鸟爱好者要注意保持养鸟环境的卫生,每日清洗鸟笼,在清洁粪便时最好戴上口罩和手套,提倡应用“湿式作业”,以免致病微生物扩散到空气中,被吸入人体而感染;购买活禽时要保持距离,食用禽类时要彻底煮熟。若禽类出现鹦鹉热症状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处理病禽。若人出现相应症状,应立即就医。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新型诈骗套路难防“领导”喊你转账,转吗?
下一篇:一年仅卡片就卖出4000万元 奥特曼为谁“打工”?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