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当官不成转而求财?他签名时把“才”写成“财”

2021-08-09 10:14:1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我把‘才’字写成‘财’字,就是想用变换签名的方式为自己带来财气、财运,没想到最终却落得个身败名裂、人财两空的下场。”伴随着悔恨的泪水,江苏省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原主任孙福才终于说出了其签名“变异”背后的秘密。

1985年,孙福才成功考取南京机械专科学校,成了穷乡村飞出的“金凤凰”。工作后,孙福才踏实、勤奋、上进,在多个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俗成绩,加之写得一手好字、作得一手好文章,很快得到了领导同事认可和组织的青睐。1992年,孙福才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工作;1998年,被推荐到党政机关工作;2009年,调任如皋市江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当上镇长后,孙福才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短短一年时间,江安镇考核位次由全市中游提升到上游。然而,随着荣誉的增多、职务的提升,孙福才居功自傲的心态在膨胀,内心的欲望在滋长,潘多拉魔盒随之打开……

转折发生在2010年底,孙福才当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登记表》中12月25日“个人总结”栏内签名是“孙福才”,但到了12月30日,“本人意见”栏内的签名已经变成了“孙福财”。从“才”到“财”,求财之意跃然纸上。

原来,这源于一次干部人事调整。2010年底,江安镇原党委书记调离。时任镇长的孙福才自认为才华出众、实绩显著,接任党委书记是板上钉钉的事。然而,市委调来另一名同志担任镇党委书记,这给满怀希望的孙福才浇了一盆凉水。“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心生怨气,既然组织上不注重我,为什么不自己器重自己?自己不在做官上争取,凭本事挣些钱,有何不可?”未能如愿升职的孙福才对组织满腹怨气,心态失衡,当官不成转而求财,开始了逐金之旅。

一方面孙福才利用手中权力,贪污受贿。2011年,孙福才让如皋某酒业公司老板孙某开具了265440元的购酒发票,由其拿到镇财政所报销。就这样,打一个电话,虚开几张发票,大额公款就流入孙福才的私囊。如此轻松的赚钱门道,让孙福才食髓知味,乐此不疲,他先后4次虚开招待费、酒费发票,贪污财政资金395440元。

公款之外,对于老板送上门的贿赂,从烟酒、购物卡到现金,再到名贵苗木,孙福才来者不拒,先后29次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合计529588.4元。其家庭院内一棵价值7.5万元的罗汉松,就是某养殖场老板所送。

另一方面,他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向亲朋好友、领导同事集资后高息转借他人谋利,先后十多次向工程老板彭某某等人放贷数千万元。在担任如皋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期间,更是胆大妄为,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将1000万元公款出借给某服装企业,个人企图从中赚取利差。但事与愿违,因部分老板经营失败,孙福才借出去的钱大部分未能收回。为了填补公款亏空,孙福才不得不求亲告友筹集巨额资金交到单位账户。直到被留置审查,孙福才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沦为负债累累的千万“负”翁。

从贫苦出生的农村少年,到执掌一方的镇长、主任,孙福才的每一个进步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但在未能如愿提拔后,孙福才忘记了组织的恩情,背弃了组织的器重和信任,走上了追财逐利的错误道路。对孙福才身上出现的问题,组织上更是多次提醒告诫。2017年,孙福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立案追责;2018年,被市委责令停职清收违规出借的资金,并敦促其讲清自身问题。一次次敲警钟、一次次给机会,但孙福才置若罔闻,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直至无路可走、无法回头……

2021年3月,孙福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身陷囹圄的孙福才终于明白“既当官、又发财”的梦想终究只是镜中月、水中花。(通讯员 熊庆深 陈鹏鹏)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最高检发布5件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篇:7月CPI今日公布,洪涝灾害影响几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