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监管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北京上海等地开出多张罚单

记者 郭子源    2021-08-05 09:49:06    经济日报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近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银保监局先后开出多张罚单,案由均涉及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近期我们对5家银行罚款3.66亿元,原因就是他们违规开展房地产融资业务。”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说。

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极易抬高相关领域的金融风险。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日前对外发布通知,提出要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其中,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

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为何屡禁不止?监管难点在哪里?除了事后处罚,如何有效做到事前防范?对此,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监管行动持续加码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仅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尽管前期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少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便是薄弱环节之一。

7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针对多家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5家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均因“流动资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吃了罚单。此前,深圳银保监局也开出多张罚单,违法违规事实多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审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针对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我们成立了举报咨询专区。”上海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前,该局已会同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开展了专项排查行动。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要求各家银行严格贷前调查、加强支付管理、落实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围堵业务漏洞。

例如,为帮助购房者从银行获取个人经营性贷款,有些房地产中介机构甚至会为购房者提供“空壳公司”用于骗贷。“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放贷款时,如果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刻终止合作,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上述负责人说。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若发现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不审慎,进而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对该金融机构从严、从重查处。

诸多难点仍待破

今年以来,虽然监管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购房者仍对挪用信贷资金买房存有幻想。

记者在北京地区的多家中介机构门店暗访时发现,前来咨询经营贷款、消费贷款的购房者并不少见——“以我的资信状况,能从银行贷多少钱?通过你们中介合作的银行能多贷一些吗?”“我自己名下没有公司,中介能帮我弄个申请经营贷款的资质吗?”“消费贷款期限短,一个月要还太多钱,你们能不能帮我再申请个其他类贷款补一补?”

明明是违法违规行为,为何部分购房者仍有较大需求?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银行难以有效对经营贷款、消费贷款的最终真实流向做出准确判断,部分借款人存在侥幸心理;二是购房者普遍对房价持上涨预期,即使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出,其房产上涨溢价仍可覆盖相关风险损失。

“如果是信用卡支付,银行借的钱将被明确打到卖方账户,很难被挪用。”某国有银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说,但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却不同,银行把现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如果借款人把钱转到其他银行账户,尤其是在多家银行之间多次转账,或者直接提取现金,原始放款银行就没有办法监测,因为涉及跨行问题。

“对银行而言,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借助科技手段,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系统,提升贷款用途监控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建议提高借款人挪用贷款用途的违规成本,建立挪用贷款黑名单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打破房价持续上涨预期

除监管难度大外,助推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另一主要因素是购房者普遍对房价持上涨预期。

“最根本的是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打破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董希淼表示,与此同时,要坚持有保有压,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信贷支持。

“从长期来看,还是有待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金融监管只是其中一部分,应发挥多部门合力。

多部门协同也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其中,住建部门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梁涛表示,将保持对违规业务的高压态势,防范房地产业务风险,防止乱象回潮。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尽管目前消费贷款存在违规入楼市现象,但不应因噎废食,一刀切否定其积极作用。“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董希淼表示,应正确认识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多地严打疫情期间乱涨价!这地喊话:最高罚500万
下一篇:用“家规”惩戒员工,企业就可以任性吗?法律底线在哪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