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1991年分配到哈尔滨市双城区工商银行(原哈尔滨市双城市工商银行)工作。2004年双城市工商银行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大会通知,将取消部分职工劳动合同,给补偿金买断工龄自谋职业。2004年年底,工商银行召集全行职工在四楼会议室,每个人发一张名单表,以划票的形式进行打分,打完分数后回家等通知,三天后出结果,结果出来后,被迫下岗的职工纷纷不满,行里说十二月末之前不把买断工龄相关手续签字,视同放弃,一分钱也拿不到了,所以大家又被迫签了字。
对此,我有四点异议:1、企业在未破产的情况下,就强制职工进行买断。2、即便是在企业遇到经营困难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也应该由职工进行自愿买断,而不是以其他形式进行强制买断。3、划票这种形式我不知道是否属于强迫范畴,但至少绝不是本人自愿。4、工商银行划票方式不规范,没有当场出结果。
我的诉求是:补齐本人养老保险并续交至退休年龄,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