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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河长+检察长”携手护水

郑海英 赵 静    2021-07-21 21:04:20    人民日报海外版

在河南省兰考县黄河湾风景区拍摄的黄河。
李金雷摄(新华社发)

 

“这条河现在水清了,过去工业、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质常年黑臭,夏天不敢开窗。”提起家门口河流环境的变化,江苏连云港海州区锦屏镇东山社区居民陈余恩感慨良多。河流环境持续向好,得益于该区推动的环境公益保护与修复的探索。

海州区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新沭河、通榆河等14条骨干河道穿城而过,85条镇级河道及477条村级河道遍布全境,另有6座水库、8座塘坝。“河长制”、“点位长制”是海州区建立的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机制。各“河长”、“点位长”对所属的镇街园区的河流和空气生态环境负责。

为实现河流保护长治久清,当地区检察院的班子成员作为联系检察长,对接全区18个点位长和16个区级河长,构建起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和点位长制工作中的司法接入和助推机制。区检察院还建立起“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为“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落实主体,海州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三部门通过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三联”机制,对全流域水、空气和资源进行保护,做到了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点环节及时协商。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调、常规巡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协同整治涉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据了解,“河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机制实施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协同海州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推动全区湿地受保护面积341.57公顷,保护率达60.84%;推动区生态环境、住建局等部门投资2678万元建成污水整治设施,用于改造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改善周边群众人居环境。

“一个检察长对接一条或两条河,联系2个点位,下一步还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的闭环管理。”该区检察院检察长唐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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