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国家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战略决策。为做好长江流禁捕退捕工作,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禁捕目标,12月31日,鹤峰县在江坪河库区举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启动仪式。
禁捕仪式
活动现场,宣读了恩施州人民政府禁捕退捕和打击非法捕捞“两个”通告。随后,鹤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代表、江坪河水域村民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
根据恩施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通告要求,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鹤峰县长江流域将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捕水域开展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和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禁止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禁止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违法宣传营销行为。从事休闲性垂钓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凡违反禁捕规定的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随后,现场执法船舶、车辆鸣笛警示1分钟。
活动最后,所有参加启动仪式的全体人员乘坐渔政、海事、应急管理执法船沿江坪河库区巡查该水域生态环境。
执法船舶
巡河中
江坪河库区村民代表汤华说:“我觉得这次活动很有意义,我们将严格按照鹤峰县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的相关要求,照章执行,响应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为库区生态保护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鹤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向青山说:“启动仪式之后,我们将联合公安部门对电鱼、毒鱼、炸鱼及生活用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要求各乡镇要对所有自用船只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