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陕西:抗疫一线的市场监管人

2021-12-23 13:00:51   

疫情面前,他们不忘初心;困难面前,他们牢记使命驻市场、进商超、查药店、巡餐饮。陕西市场监管人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用执着坚守的力量构筑疫情防控坚强壁垒。

检查农贸市场,保供稳价

西安市局曲江分局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入场扫码测温、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消杀记录、人员佩戴口罩等情况,并对市场内豆制品、肉类等生鲜制品“三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渭南市局在临渭区同信德农贸市场,查看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情况,详细了解市场物资供应及价格情况。

 

 

巡餐饮、进超市,确保餐饮安全

西安市局高新区分局、铜川市局重点对餐饮单位实施“扫码亮码验码”、戴口罩、测温、一米线、消杀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要求企业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咸阳市乾县市场监管局向酒店、餐饮服务单位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酒店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落实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渭南市局在临渭区永辉超市,详细查看疫情防控工作、各类物资供应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阻断冷链传播途径

西安市局高新区分局、曲江分局、灞桥区局分别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进口冷链“一码一单三证”、“陕冷链”系统登记情况、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台帐(冷库管理台帐、进出台帐、销售台帐、从业人员台帐、清洁消毒台帐、消杀物资储备台帐)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情况。咸阳市局、安康市局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韩城市局在高速路口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检查。

 

 

开展进口非冷链物品专项检查,确保非冷链货品安全可追溯

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开展进口非冷链货物专项抽查,重点核查“非冷链”企业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等,指导督促企业使用“陕西省非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及时使用、上传进口非冷链物品安全信息,确保非冷链货品安全可追溯。

 

 

检查零售药店,严格“四类”药品管理

西安市局高新区分局、曲江分局到药品零售经营单位,检查零售药店门口扫码、测温、消杀记录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登记及录入“陕药通”、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情况;灞桥区局召开两次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线上会议,要求立即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含线上网络销售),同时对“陕药通”系统使用、处方药销售管理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康市局对7个县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延安市宝塔区局对城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要求延安民启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药店立即停业整改。

 

 

下沉社区,冲锋疫情第一线

西安市局高新区分局灵沼市场监管所在凌晨5时接到街道通知后,迅速集结,到达核酸检测点,维持现场秩序、引导市民进行信息登记,直至核酸检测完成。同时,积极配合开展风险场所及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对确诊涉及场所进行人员看守,直至转运隔离。高新区分局细柳市场监管所凌晨3时配合街办对长里村群众进行临时管控,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连夜对全村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高新区分局丈八市场监管所结合监管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丈八街办组织开展食品经营从业者核酸检测工作。灞桥区局组织干部定点进驻纺星社区工商农行小区、枣园刘社区工商鹿原小区以及梁家街社区村等多个包抓社区村组,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同时向全局11个党支部发出《抗疫有我 共克时艰》倡议书,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坚持站好岗、担好责、带好头,全力构筑疫情防控的“红色堡垒”。(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改”出高颜值 “造”出新生活
下一篇:陕西实施“三级包保”制度 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