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陕西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陕西“三线一单”成果管理,为加快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分共15条,主要明确了“三线一单”成果管理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成果形式和管理原则;界定了省级部门和市级政府的管理应用责任,规定了成果发布实施、更新调整和任务分工的形式和内容;明确了平台建设、跟踪评估、成果保密、工作保障等要求。
《办法》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是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的责任主体,应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全社会的共享共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