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陕西省口岸建设:打造“一核两翼多点支撑”新格局

2021-12-09 17:29:05   

12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原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陶绍卿,陕西省商务厅口岸处处长张东升出席介绍2021年陕西省口岸建设发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陕西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陶绍卿介绍,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陕西省口岸建设运行起步稳健,发展良好。《陕西省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航空口岸进出口货运量稳步增长,中欧班列长安号开行量、重箱率、货运量等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实效,综合保税区建设稳步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规划》分为6个部分,28节,共1.9万余字,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陕西省口岸建设发展成就,深刻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口岸发展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十四五”时期陕西省口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部署了6项主要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系列建设项目。

航空口岸建设成效显著。坚守运营了6条国际客运航线,开拓运营了19条国际货运航线。1-11月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空口岸累计完成出入境航班3398架次,出入境旅客7.7万人次;累计进出口货运量6.9万吨,同比增长28.8%,为陕西省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支线机场口岸开放工作取得新突破,延安南泥湾机场口岸和榆林榆阳机场口岸开放工作正式列入中省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在陕西省口岸建设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积极推进陕西省航空口岸信息共享,成功获批国家首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

铁路口岸发展持续发力。中欧班列“长安号”持续发展。今年1-11月共开行3520列,运送货物总重约263.2万吨,开行量、重箱率、货运量等核心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前列。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初见成效。构建了“襄西欧”“徐西欧”等15条“+西欧”集结线路,实现了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晋陕豫黄河三角洲等地的互联互通,集结中心作用显著增强。会同西安海关、西安市政府协同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综合口岸作业区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西安铁路口岸、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综合保税区一体化建设。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不断加强。不断提升陕西“单一窗口”运维能力,已上线运行国家标准版服务功能18大类、739项,完成货物申报(报关)34.79万单,举办线上培训班6期,培训企业700余家。持续推进陕西“单一窗口”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工作,加快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邮政、电商、物流等行业领域的对接,与21家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上线了37款跨境金融服务产品。实现了一批特色服务功能上线运行,主要包括陕西省进口物品口岸流转信息管理平台、陕西“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平台(一期)、陕西“单一窗口”大数据分析和全景数据展示平台,初步实现了陕西省口岸运行、外贸运行、综合保税区运行的动态展示,陕西“单一窗口”已经从一个学习者、跟跑者,成长为一个合作者、并跑者。

综合保税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扎实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完成了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和宝鸡综合保税区的封关运行,建成了杨凌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实现了西安关中综合保税区中省联合验收。目前,陕西省共有7个综合保税区,数量居全国第六位。完成全省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成果的深入运用,进一步促进了陕西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综合保税区发展不断上水平上新台阶。1-10月,全省综合保税区累计实现进出口额2354.5亿元,同比增长23.91%,占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60.36%,对省域进出口总值的贡献率位列全国前茅。

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积极落实降低口岸场站费用政策,采取一系列惠企政策,减少航空口岸国际物流成本约600万元。(江山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石泉法院深入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下一篇:发挥文物展览“外交使者”作用 全方位展示陕西新形象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