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全面整治顽瘴痼疾的通知》的要求,自11月2日起,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治安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爆破行业开展日常检查和不定时的突击暗访,进一步规范清城区涉爆物品从业活动。
11月16日,清城分局治安大队联同升平派出所,对清城区内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某高速钢筋加工场爆破作业项目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多处安全隐患,其中发现一名爆破作业的安全员无故离岗、爆破作业现场未按照要求落实警示标识和警戒带、现场爆破作业存在多处交叉作业等情况。分局治安大队立即对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条例规定,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要求该爆破企业限期整改。
11月26日,经调查核实,该爆破企业存在作业人员不到位、警戒要求不落实、现场作业混乱等违法行为。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清城分局对该爆破企业处以责令限期十日整改,并处行政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清城公安将以“消除隐患、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通过不定期对辖区内各爆破行业的隐患排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铲除涉爆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