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享受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红利”,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30+5”为民办事新举措的基础上,从12月1日起,全面开通全市居民身份证“同城异地”办理业务,即有哈尔滨市户籍的居民,可在全市任何一个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开通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疫情期间最急难愁盼的居民身份证“哈尔滨户口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问题,大胆创新、急事特办,推出居民身份证“同城异地”办理业务,并制定了“两步走”工作计划:
第一步,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通居民身份证“同城异地区域通办”业务,即有哈尔滨市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地所在区、县(市)办理居民身份证。第二步,从12月1日起,全面开通全市居民身份证“同城异地”办理业务,哈尔滨市户籍的居民持有效证件,可在全市任何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自11月1日试运行开通至今,已办理 “同城异地区域通办” 居民身份证3866件,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便捷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