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4日,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
会议回顾总结了近三年来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成果,通报了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审议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强反垄断执法协作、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动、推进平台经济协同监管、共创放心消费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签署了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一体化合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协作、加强平台经济数字化协同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协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等6个合作协议,上海、南京、杭州、扬州、镇江、绍兴、安庆、亳州8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历史文化名城标准化合作协议。会上,还举行了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平台开通仪式。
就下一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提出做好“协同”的要求:
协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合力推动长三角统一企业登记规范,共享市场主体信息,构建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通道,进一步降低企业商务成本;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涉企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合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协同提升区域质量供给水平
进一步深化区域质量合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管理体系向供应链各层级延伸、各领域覆盖,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协同推动消费环境提档升级
持续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聚焦实体店、电商平台、农村市场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合力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商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消费环境。
协同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秩序
紧扣“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持续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和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作,筑牢重点领域安全底线,创新新业态、新经济监管方式和手段,共同提高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轮值牵头作用,与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紧密协作、通力配合,认真落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本年度32项重点合作事项。
共建规则标准,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次验证、全网通用”,长三角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和抽检监测信息互通共享,新发布计量技术规范1项、区域地方标准8项。
共促协作联动,广告监管、电子商务平台监管、特种设备联动监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跨省委托生产监管等合作领域不断拓展,联合查办多起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
共享数据资源,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平台累计归集三省一市市场主体基础数据6亿多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已覆盖6城市6大类10个品种,涉企信用信息在三省一市开放共享。
共创放心消费,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等行动深入开展,“长三角消费投诉云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0余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2.5万家,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400余家。
共促质量发展,启动首批20个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联合开展“质量月”、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等多项活动,“产业计量云”平台已覆盖长三角全部18个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共建重点区域,出台了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展的4份创新性、集成性文件,组织“一地六县”开展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区”行动。
下一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实施《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营商环境联建、监管执法联动、市场安全联管、质量基础联通、消费环境联创,以更多标志性合作成果,打响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品牌,为促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