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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显成效

2021-11-01 11:58:56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机关不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陆续推出“冬梅姐姐”未检团队开展法治巡讲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减少、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显著。近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凝聚社会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一开展“护蕾专项行动”。在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联合市妇联、教育局共同开展“护蕾专项行动”,为在校学生讲授防性侵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并将课程刻录成光盘,下发至各乡镇村屯,对留守儿童进行“无死角”保护。

二建立“一站式”关护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市妇联在妇产儿童医院建立“一站式”关护中心,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避免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以“一站式”关护中心为依托,与民政、妇联、关工委等9家单位联合会签了《牡丹江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关护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而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从而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提供制度保障。

紧盯犯罪源头,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首先推出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落实入职查询工作,对全市633所中小学、幼儿园现有教职员工26763人;校外375家培训机构在职人员3423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筛查,将结果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并监督落实整改,有效将校园性侵案件预防在源头。随后开展了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针对本地区性侵案件多发生在宾馆、旅店等场所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活动,现已对全市321家宾馆旅店进行查访,督促经营者履行未成年入住安全保护义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行业乱象。积极走访当地各大医院、学校、幼儿园、社区、村委会,大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进一步畅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举报渠道,着力破解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的问题。

加大救助力度,延伸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对确有困难的家庭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提供帮助,近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已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感受司法的温度。在依法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系统梳理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方面的风险点,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案件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相关检察建议8份,强化未成年人风险防范,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突出问题及时解决。

创新宣传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使未成年人教育落地生根,该检察机关成立了“冬梅姐姐”法治巡讲团,探索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网络沉迷与诈骗,以及家庭教育等主题,组织编写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程;围绕以校园贷、校园食品安全等五个主题开设了《冬梅姐姐对你说》系列未成年人空中法治课,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范围。建立了以“先进性、科技性、体验性”为理念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情境模拟、VR虚拟体验、参观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宣传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法治教育质量和实效。

与此同时,该检察机关还注重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辐射作用,大力强化典型案例培养意识,提升精品案件办理能力。东宁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医务人员为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现并报告的监护侵害案件;东安区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向侵权旅店索要赔偿费用案件;海林市院办理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该三个案例均被纳入省院典型案例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到用案例释法普法,用案例宣传检察职能,用案例赢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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