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扬州市工信局:推广新能源汽车 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2021-10-19 15:40:48   

10月18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闻发布会上,扬州市工信局副局长许立新介绍了扬州“推广新能源汽车 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情况。

许立新表示,扬州市是国家2013年开始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之一,这些年来,紧跟国家战略和省部署,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扬州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数量逐年提升,总数已达2万辆以上,2020年比2019年推广应用数量增幅达58%。今年1-9月,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超6000辆,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的数量(3798辆)。推广应用持续提升。

扬州市目前有交通特来电新能源、扬州供电公司、北辰电气、万帮星星新能源四家省备案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还有智绿、鼎充等生产并施工建设的企业。除公交停产场站外,市区的税务总局党校、体育公园、扬州运河大剧院、宝龙广场、华师大附中、瘦西湖院子、中海十里丹堤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配建了充电桩。截止目前,已经建成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2900个,居住区充电桩个人用电报装数达6000个以上,在市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了“15分钟”充电圈。2020年市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充电量达175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6%。

个人购买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意愿愈加强烈,占总数的80%以上,近两年来更是90%以上。扬州公交(含江都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占比已经达到86.3%,尤其是近三年采购的均为纯电动公交车,今年的120辆纯电动公交车已上线运营;网约车新能源车占比达42.3%。呈现出应用场景多样的特点。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举措

虽然扬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也存在推广应用总量不够多、充电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尤其是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虽然均有APP,但还没有互联互通等问题。

许立新介绍,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聚焦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痛点难点问题,2021年市委书记张宝娟领办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是到年底,全市充电桩累计达3000个,完成扬州市十四五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以及建成市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监测平台。

6月1日,张宝娟现场调研榴园小区充电桩设施建设、西部枢纽新能源公交车以及特来电公司的监测平台并召开座谈会,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和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发改、交通、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通力合作,切实推进。

在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开放市场、齐力推进”的思路下,扬州市委托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了市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目前正在归集数据,开展试运营。许立新表示,平台的建成,可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数据的全覆盖,接入全市充电设施数据,实现不同运营商数据的互联互通。可以实现行业“互联网+监管”,建立充电设施及运营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档案,并对企业准入、备案审核、补贴发放、安全运营等环节监管进行全过程线上监管。实现充电服务统一入口,建设跨运营商的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充电服务统一入口,提升服务公众的水平。实现充电大数据应用,建立多维度的评价分析指标,考核运营商的服务水平、运维能力和安全形势,为行业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在此基础上,扬州市制定执行更加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及时申报审核国家和省资金。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审核、上报、兑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014年至今,共获得省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3亿元。制定市级专项补助政策。根据国家、省政策要求,每年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专项政策,及时申报、审核和拨付,对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在充电设施方面,2017年前市级财政实行建桩补贴。为提高使用效率,2018年后改为按充电设施的使用情况(充电量)进行运营补贴。累计拨付车辆购置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093万元。 许立新表示,今年及以后,为引导和切实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扬州市将对充电桩实行建桩和运营的双重补贴。

为响应国家“新基建”产业导向,扬州市编制了《扬州市区充换电设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动节能减排,打造布局合理、适度超前、高效便捷的充换电服务网络。

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会上,许立新表示,下一步,扬州市将多措并举,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系,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如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力度。在公共领域,落实国家、省、市的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要求,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必须达到相应的比例,推进市区出租车电动化。在私人消费领域,积极开展推广活动,宣传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安全以及使用成本低、驾乘体验好、专用停车享用、维护保养方便等优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

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力度。以《扬州市区充换电设施“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构建覆盖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按照桩站先行、适当超前的原则,在土地规划、综合交通、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不断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加完善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的建成将为广大的新能源车主提供便利,解决老百姓经常反映的找不到充电桩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杨立鹏)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学史力行 奏响红色小镇发展最强音
下一篇:扬州市科技局推进“科技人才揭榜挂帅”助企专项行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