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察右后旗大队,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效率。
提高思想认识。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突出在工作中为民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的报警求助反应要迅速、处理要及时,竭尽所能为群众解决问题、排除困难,尽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规范执法行为。大队制定和完善了民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质量绩效考评制度、执法监督制度、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窗口服务规范等多项业务工作制度,从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交通秩序管理、违法行为处理、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规范。
强化执法监督。大队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通过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不断推动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再提升。
扩大宣传教育。大队要求民警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管教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的方法纠正和制止,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先在教育行为人的基础上,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处罚,促使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自身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增进警民关系,起到保平安、保畅通、降事故的促进作用。(袁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