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水平,聊城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财政局于10月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着力从六个方面,致力于推动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公函制度,杜绝“打个招呼就接待”“打个电话就接待”等违规情形,禁止出现先公务接待后补公函的现象,做到一个公函最多且只能安排一次接待工作用餐。
二是有效利用社会就餐场所,不指定或变相指定国内公务接待用餐定点饭店,由各单位自行选定公务接待就餐场所。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制度,按照支出经济类分类科目编码、名称、科目说明,据实列支公务接待经费,严禁以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经费。
四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报销手续,规范完善接待经费报销凭证,对报销凭证不全的公务接待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五是积极应用公务接待管理信息系统,从不同工作重点,对市本级和县(市、区)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是加大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公开公务接待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下一步,聊城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财政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质效,奋力谱写聊城公务接待管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