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泗安中队配合泗安镇政府多部门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四定”管理模式,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走访、手把手现场指导落实落位“四定”。
一家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生产等各方面是否井然有序,形成自身正能量的企业文化与氛围往往在体现方方面面的细枝末节之上。就好比垃圾分类这件“小事”,只是举手之劳,但是往往难以做到,即所谓“见微知著”。
习惯的培养,行为的发生,往往不能缺位于监管力量。着眼于此,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泗安中队不缺位不放空,充分发动行政执法监管手腕。对企业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有关企业未分类投放垃圾、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义务等行为“零容忍”,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落实执法流程,“入心入脑”有效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关于“垃圾分类”这件小事的深刻认识。截止目前,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泗安中队共计巡查企业64家,出动巡查人员100余人次,现场制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签订垃圾分类信用承诺书3份。
在体现执法力量刚毅的一面的同时,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泗安中队不忘细微之处下力,执法普法宣教三合一,深入浅出的言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对于企业、个人法律法规相应的义务与权力。也所谓“见微知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