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成效,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长江流域商船携带渔网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常州海事局纪委对单位内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禁渔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杜绝在辖区内出现非法捕捞行为。
加强内部宣传,营造禁捕氛围。针对重点人群,点对点发送提醒短信,宣传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一线执法人员、海巡艇船员一律严禁在海巡艇、趸船等场所存放渔网渔具,对于清理没收的渔具渔网要进行妥善处理;提醒全局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严禁在禁捕水域违规捕捞,严禁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走访辖区内各家港航企业和码头,积极宣贯传达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意义及相关要求,督促、引导船舶公司和船员严格遵守相关禁捕规定。
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开展排查。由纪检部门牵头,前往一线执法大队对海巡艇、趸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在渔网渔具的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管理人员立行立改;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航检查和现场检查中加强对商船非法携带渔网渔具的现场管理,特别注意加强对锚地、停泊区和非法捕捞易发多发水域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捕捞。
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多部门对海巡艇、趸船开展常态化检查,严禁执法人员、海巡艇船员在海巡艇、趸船使用渔网渔具。加强与常州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等单位的联合执法,在辖区水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依规查处工作。同时,督促管理人员对清理收缴的违规渔网渔具建立工作台账,登记在册。
下一步,常州海事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加大对非法渔网渔具的现场管理工作的力度,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成效。(李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