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川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式发布,授予巴中市民政局 “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用活“三大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巴中市民政局用活“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和分类调节补助”三大政策,实施分类调节补助,农村低保标准从2880元/年提高到4680元/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0.32亿元,保障对象33.82万人(建档立卡对象16.16万人),覆盖面达10.12%,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切实兜牢。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动态复核和过渡期渐退机制,全市14643人被纳入重点监测对象。推动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救助效能全面提升,得到省委充分肯定。
凸显“救急解难”,实现应救尽救
巴中市民政局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健全乡镇备用金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累计发放资金近2.9亿元,救助18.6万人次。启动困难群众生活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59亿元,惠及贫困户、低保对象等群体279.59万人次。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纳入低保873户2066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65人,对93名鄂籍滞川、102名川籍滞鄂生活困难人员予以救助。
聚焦“一老一小”,实现应养尽养
巴中市民政局健全留守儿童六大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办法,全市7.9万余名留守儿童,5700多名困境儿童得到有效关爱和保护。统筹异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政策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问题,全面落实分散供养人员的监护责任。对标“一超六有”指标,统筹使用扶贫政策,优化和改造农村敬老院,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有意愿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现了100%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累计发放各类资金15.07亿元,全方位关爱保障弱势群体。
开展“结对帮扶”,实现应帮尽帮
巴中市民政局突出党建引领,扎实开展结对帮扶“三个一”活动(与贫困户共用1次餐、谈1次心、为1件实事),帮办解决民生实事210多件,帮扶村白马村被表彰为省“四好村”。搭建社会组织帮扶意愿和贫困村信息需求对接平台,动员全市社会组织与贫困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对症下药”开展志愿服务、医疗帮扶、爱心捐赠、技能培训、产业带动等帮扶工作,全市已有12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共争取和捐赠各类爱心资金2亿多元,开展义诊和健康咨询服务1200多次,开展志愿活动680余次,社会组织助推脱贫攻坚的探索实践得到了社会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