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了,终于拿到房产证了。” 南江县城三元公寓小区居民康术红和5位邻居将一面写着“推进廉明 高效热忱”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不动产登记推进办时激动的说到。
南江县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创新机制推动遗留问题化解,千方百计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为全面化解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南江经验”。
遗留问题扰人心 组建专班强推进
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在南江县仍然存在,且数量众多。
据统计,南江县成立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前,全县近1万多户居民未领到房屋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涉及问题楼盘210余个,时间跨度20余年。这一遗留的民生“难点”“盲点”成为老百姓心中的“堵点”和“痛点”,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焦点”。
“这一民生问题也成为省委巡视的重点”。南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斌表示。
2018年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期间就反馈南江县存在“房地产开发审批监管不严,20多个楼盘出现超规划建设、一房多卖、资金断链等情况,2000多户群众因不能按时接房或接房后无法办证,至今信访上访不断”的问题。
上下同欲者胜,以上率下者强。“悠悠万事,民生为大,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在南江问题楼盘积案化解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南江县委书记李本勇铿锵有力的说到。
成立机构,完善制度。南江制定出台《南江县城镇规划区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处理意见》,成立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4名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问题楼盘化解作为为办实事“八个一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逗硬考核。
全面排查,锁定目标。在工作中,南江县将14个问题楼盘和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重要内容。针对开发楼盘存在的问题,组建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和施工现场,查找症结、综合研判,逐一“对症下药”。
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坚持“一个楼盘一名县级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化解方案、一名法律顾问、一个推进专班、一套完整的资料”的“六个一”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采取一季一总结、一季一交账的工作方法,对收集的情况集中清理分类,分批研判、分类办理,统筹推进……
“对症下药”解难题 健全机制齐推动
“经过调查、梳理、总结,南江不动产登记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难题分为:产权登记、程序欠缺、违法建设、税费欠缴、在建项目、涉法涉诉六个大类。”南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善君表示。
这些历史“旧账”,由于跨度时间长,盘根错节,处理起来既无方向、又无依据,更无方法。
如何“破冰”?如何“下水”?南江县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为民利民的原则,制定出台《南江县城镇规划区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处理意见》等文件。
“这些文件措施的出台,使推进办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南江县住建局长陈晓初介绍,“在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协作配合下,南江县探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并联审批机制、平台协商机制、宣传引导机制、督查考核机制‘5套’工作推进机制。”
良好的机制,需要强大的团队来执行。在工作中,南江县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明确5项主要化解措施。
简化程序促办证。针对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土地已登记而房屋未登记、登记信息不一致等产权登记类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公示公告等措施,分类简化办证程序。
整改完善促办证。针对国土、建设手续齐全,未办理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欠缺问题和在建项目,县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联合执法、现场办公,督促指导业主限期整改完善相关资料,规范程序。
依法查处促办证。针对无用地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的违法建设情形,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在满足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参照“两清三违”程序进行处理到位后予以办证。
追办分离促办证。对于欠缴税收、规费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坚持“追办分离”原则,分别由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院等单位依法追收,在相关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同意先行办证”的说明后予以办证。
法律援助促办证。针对涉法涉诉楼盘,有序引导业主进行司法诉讼,县委政府积极提供司法援助,并组建工作组多次到福建、重庆、泸州、达州、成都等地法院对接协调。
存量消化成历史 杜绝增量惠民生
近年来,按照“追办分离”、“三先三后”的工作举措,截至目前,南江县目前已销号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楼盘120个,实现办证10846户,占任务数的84%,收取税费1420余万元。
“虽然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绝不能沾沾自喜,全县90多个遗留问题楼盘还需要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在减少存量的同时,我们也将千方百计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增量。”陈晓初如是说。
就如何确保无“增量”,南江县已经有了一套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经在南江县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但存在问题的,不予新批准项目;对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和实力审查,坚决杜绝资质不够和无实力企业获取项目。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制度”(通报表扬一批、通报批评一批、整改完善一批、依法清退一批),让守法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明确职能职责,依法处理。严格按照《南江县城镇规划区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处理意见》文件,坚持追办分离原则处理遗留问题;严格按照《联合审批表》内容完善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对行政事业单位未办证项目,由县财政局(国资股)牵头,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先易后难,分期分类办理。
分类处置、凸显成效。根据《关于印发南江县城镇规划区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分类进行督促检查、特事特办、陆续办理。对前期梳理的县城规划区26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和46个集资建房单位已陆续办证,涉及住户498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