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发布《黑龙江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致力加强全省学校营养健康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规范管理,形成合力。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提升营养健康水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学校集中用餐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做好提供营养指导、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等工作。学校应当落实相关规定,做好集中用餐陪餐等工作,加强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全力,共同推动学生营养健康相关工作。
加强引导,共建共享。要结合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学校、供餐单位和家庭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结合学生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合理确定一日三餐营养占比,能量推荐摄入量早餐占比25-30%,午餐占比35-40%,晚餐占比30-35%。
通知指出,各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提供课间加餐的应以提供优质蛋白的肉、蛋、奶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助力高标准建设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支持的中小学学校,为万千师生身体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