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青少年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青少年保健服务与管理,提高妇幼保健人员青少年保健服务技能,规范青少年保健门诊服务内容及流程,为青少年提供适宜和规范的保健服务。
《通知》指出,青少年保健门诊要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健康咨询与指导,包括一般生长发育和营养、性发育、心理发育和心理卫生、常见生殖系统疾病防治、预防非意愿妊娠等咨询指导。为青少年提供终止非意愿妊娠转介服务。提供青少年常见问题和疾病筛查,包括生长发育异常、营养性疾病、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疾病、常见心理问题等,为检查出异常情况的青少年提供咨询指导、诊治、转诊及随访。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评估与指导,对青少年体质发育常见问题提供咨询指导、诊治及转诊。
《通知》对青少年保健门诊环境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门诊装饰和布局要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设置诊室、咨询室、检查室、健康教育室,有前台接待处和独立候诊区。咨询室和健康教育室独立设置。在咨询、检查、治疗区域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房间有隔离屏障。有条件的机构可为男女青少年提供分开服务的场所。至少配备两名执业医师(男女医师各1名)、1名执业护士。执业医师具备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产科、儿科和泌尿外科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根据不同年龄特点提供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记者 王倩 特约记者 姚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