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 “7项行动”办好为民实事

2021-07-05 16:37:38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紧扣“办实事、开新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学史力行促健康”为主题,聚焦解决“大型医院看病难、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弱、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7项行动”,着力办好30件为民实事。

在防疫攻坚“护”民行动中: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达到1693万人3282万剂。截至6月30日24时,第一剂接种任务完成率达到109.1%,第二剂接种任务完成率达到104.3%,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61%,全省人群免疫屏障不断加固;核酸单日检测能力跃升至102.2万管,提高到年初的3.4倍;省市县三级流调队伍人数增加到10952人,较年初增加3167人,流调溯源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各地新冠肺炎现有收治能力、康复能力、医患配比达标率100%,可转换收治能力、重症收治能力双达标,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逐步建立;制定《黑龙江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人物同防技术指南》等3个技术指南,建立监测数据动态报告制度,物防能力大幅提升,“人物同防”双防线持续加固;全省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集中隔离管理系统、疫苗接种预约系统建设应用,在黑龙江省各地大规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人员管理、疫苗接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质量提升“为”民行动中:开展医疗服务“暖心行动”,集中推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便民就医16条措施”和“医疗助老暖心9条措施”;省内所有三级医院规定项目检验结果实现全省互认,群众在互认机构内可实现规定项目检验结果一单通用;拓展日间、延时、线上、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实行婚姻登记与婚检“一站式”办公,支持41个贫困边远县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提升20%;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180元实现全覆盖;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基层健康素养大讲堂”及义诊活动,将优质医疗资源高效下沉基层;编印《黑龙江区域人群标准食谱》,对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初中学生、高中学生、成年人群、老年人群6个群体,提供合理化饮食参考食谱。

在行业治理“安”民行动中:开展“蓝盾护航”专项行动,派出专项执法人员重点对全省疫情防控哨点机构、新冠疫苗接种机构进行指导检查,查令限期整改1085家、停业整顿154家,查处无证行医77件,罚金231.27万元。

在窗口服务“惠”民行动中: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对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容缺即受理。7月1日起全面实施诊所备案、公共场所告知承诺2个许可事项改革。义诊活动备案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备案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在解忧济困“暖”民行动中:两癌检查项目实现贫困妇女愿检尽检;全省确认奖扶对象346516人,向各地拨付第一批奖特扶资金近6亿元;将“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纳入省委一号文件,列入全省“三农”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强力推动。

在智慧医疗“便”民行动中: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完成改造升级,接入互联网医院35家;黑龙江医学影像云平台云数据中心、省管理中心和1个地市管理中心建设完成,接入医院9家并提供电子胶片服务;互联网医院由年初的39家增至51家,上半年累计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97079人次;电子健康卡系统应用覆盖了全省60%门诊量,实现接入医院间“一卡通用”。累计发卡从年初的330万张增加到612万张,累计用卡从年初的1460余万人次增加到3462万人次。

在体系升级“利”民行动中:今年又为全省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300名医学毕业生,招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787人,进一步解决了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2021年第一批立项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9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健康扶贫工程县级医院建设、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共16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3.34亿元,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颈围、腰围、脉搏……心脏不好可以摸出来
下一篇:宝丰县“五病”二次报销惠民生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