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不少吸烟者开始戒烟。很多烟民在吸烟的时候有喝茶的习惯,于是一种打着“卷烟替代品”名号的“茶烟”便逐渐火了起来。
一年线上销售超过5亿元
什么是茶烟?顾名思义是用茶叶制成的卷烟,商家宣称“是可以抽的茶叶”。茶烟不属于烟草,主要通过网络销售。在电商平台上,一条(10盒)茶烟的价格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记者打开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商品琳琅满目,种类繁多,销量最高的一个月能卖出3万多件。基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统计,2020年茶烟线上交易额超过5亿元。
据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茶烟相关企业年注册量和注册增速均呈逐年上涨趋势,2020年新增91.4万家茶烟相关企业,比2019年增长74%,年增量达到5年前的近4倍。
什么样的人群会选择茶烟呢?据神眸数据统计的茶烟线上支付用户画像,女性用户占比约20.59%,远低于男性用户占比,不过远高于全国女性烟民5%的比例。年龄分布上,18—24岁用户比例为22.88%,40—49岁用户比例为18.57%,分列各年龄段的前两名。
茶烟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陌生事物,但在烟民圈里早就有存在感。记者采访了几位抽过茶烟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们对茶烟的味道并不认可,甚至有点接受不了。
既然茶烟的味道并不好,为什么烟民还会抽?商家一般都会着重介绍茶烟口感像传统香烟,但不含尼古丁和焦油,没有任何有害物质。因此,消费者大多被茶烟的这些宣传功效所吸引。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王先生看到广告,本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一盒。“店家说它不含尼古丁,抽着健康,也不伤身,感觉挺新奇的,又因为平时喜欢喝茉莉花茶,所以就买了一包茉莉花茶的茶烟试试。”
但是,试过之后王先生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抽起来既不像烟也没茶味,“点燃之后,我试着抽了一下,感觉像是在抽树叶一样,满嘴都是干柴的味道。”
使用方法上,茶烟宣称可抽可泡,既可以当作普通卷烟来抽,也可以用来泡茶。王先生打开茶烟,把茶叶撅开,试着用里面的茶叶泡水,发现味道比普通茶叶差远了。他说:“没有茶叶的香味,要不然就是选用了比较次的茶。茶烟的效果太让我失望了,不能替代烟也不能用来戒烟。所以不打算再抽,也不会再买了。”
焦油含量与传统香烟类似
茶烟真的如宣传的那样健康无害吗?
记者带着随机购买的几款茶烟来到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的实验室,通过检测发现,这些茶烟虽然不含尼古丁,但焦油、甲醛、乙醛、微小颗粒等有害物质全都存在,而其中烟碱和焦油含量与传统香烟不相上下。
前不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下属的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也关注到茶烟的问题。他们查阅部分茶烟检测报告发现,虽然没有尼古丁,但部分产品焦油含量比传统烟草还高,有一款产品焦油含量高达14.41毫克。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焦油含量11毫克以上的卷烟产品是不能进入市场销售的。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崔小波表示:“烟碱和焦油,这两样东西对人的危害甚至比尼古丁还要大。茶叶变成了烟,点燃之后沉积在肺里,肺的功能就逐渐下降了。另外在检测中我们发现茶烟燃烧后,茶叶中的咖啡碱大多升华流失,茶多酚、氨基酸、维生素等有益成分都会分解或变性。其实茶叶燃烧与普通植物秸秆燃烧释放的成分差不多,人体吸入后有害无益。”
不少商家还标榜茶烟为戒烟良品,果真如此吗?
崔小波说:“香烟中的尼古丁对中枢神经有刺激作用,是使人兴奋成瘾的主要成分,但茶烟中不含尼古丁,如何替代香烟?其实除了茶烟,近年来像中草药烟、电子烟这类宣称不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层出不穷,实际上这类戒烟产品很难达到戒烟效果。”
崔小波还提醒烟民朋友:“吸烟量减少的过程非常痛苦,通常你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吸烟这个念头仍然存在。最后我们发现,只有一次性地戒断,而且持续半年以上,一根都不抽,才能有效地戒烟。”
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
现如今,“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茶烟的生产者、销售者开始想方设法地把茶烟与香烟之间做一个切割,让消费者在购买茶烟的时候没有那种心理负担。
茶烟商家屡屡误导消费者,是否会涉及法律问题?卖家、生产者甚至广告发布者会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际上,广告法对于烟草广告是明令禁止的。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等,烟草广告是一律禁止发布的。另外,对于未成年人,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烟草广告。但是茶烟刚好打了一个擦边球,因为它并不属于烟草制品。
据了解,目前茶烟既不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内,不属于食品范畴,无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中因不含烟叶,也不属于烟草制品,无法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隐患。
但这并不表示商家销售茶烟就完全不受法律的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告诉记者:“宣传‘更健康’,或者‘替烟’,这些宣传实际上对消费者已经造成误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商家要承担责任。如果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这时候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而且如果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话,这些虚假广告应当是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者,以及商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在法律上就已经是非常重的责任了。”
芦云进一步解释道:“关于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规定,如果商家对于商品、服务做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有可能被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是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更严重的可能还会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茶烟是一个新事物,从法理上来讲,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时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对新事物的属性进行界定,不能让它游离于监管之外。”芦云说。
(《人民周刊》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