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预防调解劳动争议上有哪些建议?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第一时间应该如何做?……为更直接、全面地掌握当前企业劳动争议问题存在情况,不断加强预防调解、完善调解仲裁法制化建设,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调研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预防调解 服务千家企业”活动。
此项活动为期3个月,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多部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期间通过开展对口服务、组织普法讲座、送法入企和邀请企业走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和调解组织的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
活动中,针对现场企业提出的问题,调研团一行逐一记录,并现场进行调解组织工作指导。在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团均将一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该《条例》是我国第三部、中西部第一部地方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规,也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修订后第一部地方法规,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共组建党员仲裁员先锋队伍165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123人,会同总工会、工商联等对口联系服务企业1359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1116次,实地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559次,举办普法讲座或培训班230场,组织邀请走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活动770人次,整改问题132个,以点带面推动调解组织发挥实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截至7月,全区调解成功率达69.6%,同比增长4.41个百分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罗琦 通讯员/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