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来到该县三官庙镇胡家窑村为一起盗窃案的受害人办理损失款退赔事宜。
刘某系胡家窑村五保户,身患疾病,行动不便。2020年7月,被告人杨某、张某等至受害人刘某家中,将刘某在家中存放的现金和银行卡共计1万余元盗走。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受害人刘某的实际情况后,多次联系被告人家属,耐心释法,积极劝导被告人家属退赔了全部赃款。该案判决一经生效,法官便立即安排刑庭干警前往胡家窑村,专程为刘某发还被盗财物。
当得知法院干警的来意后,刘某非常感动,他表示自己行动不便,以为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再也回不来了,没想到法院不仅追回了全部钱财,而且还专程上门服务,为他解决了大问题。
干警们表示,为需要的群众上门服务是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体现,也是蓝田法院一贯坚持的做法,希望他今后照顾好自己,保管好重要财物,对陌生人要有警惕性,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近年来,蓝田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排民忧、解民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注重关心弱势群体,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