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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作“试金石”

2021-08-02 20:53:33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

组织实施有谋划。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印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意见》,以庭室为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开展计划,从源头上保证“我为群众办实事”缜密部署和有序开展。

创新举措“接地气”。围绕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创新执行机制、建立专项“绿色通道”等推出10项29条“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具体措施,并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发布,为群众办实事、请群众来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便民惠民服务优。为进一步优化执行立案手续,群众在执行立案时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为减少当事人退费诉累,自4月份开始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按照简易程序收取诉讼费;针对基层法庭特点,制作公民委托诉讼代理推荐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文本格式等,截至目前,为群众办实事百余件。

蒲城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秉持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落细落实,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艾柔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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