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第34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铁路公安处在安康火车站广场、候车大厅设立宣传展板,现场向广大旅客群众发放预防新型毒品宣传彩页、宣传手册,设立禁毒宣传咨询台,开展关于防范新型毒品及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等法制知识教育活动。
许多乘车的旅客表示,自己虽然通过电视、网络自媒体、社交媒体或微信上看到了各种毒品犯罪对青少年的危害,但对种类繁多的新型毒品还是了解甚少、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感到深深焦虑。对法院组织的防范新型毒品知识教育宣传表示很有必要,并希望以后继续开展好这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认知,从而保持高度警惕,共同做好防范新型毒品及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等工作。
近年来,为逃避相关机关的监测和查控,新型毒品形态各异、五花八门,既有含芬太尼类、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巧克力”、“毒烤果”、“娜塔莎”、“小树枝”,也有含苯乙胺类、色胺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邮票”、“零号胶囊”;既有含麻醉药品氟硝西泮的“蓝精灵”,也含有含精神药品LSD的“毒邮票”;既有添加r-丁内酯(广泛用于工业领域的非列管化学品,可在人体内水解为精神药品r-羟丁酸)的“咔哇潮饮”,也有将氯胺酮等进行掺杂加工或改换包装成的“奶茶”、“神仙水”,机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不同种类的新型毒品滥用危害程度不同,个别品种过量吸食可能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还易诱发肇事肇祸问题。
在此次“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主题宣传活动中,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庭庭长重点围绕新型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极强,极易对青少年造成诱惑和危害的特点,对现场的旅客群众、青少年群体讲解了毒品特征及危害。通过宣传教育,旅客群众纷纷表示会加强对子女及周边青少年预防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册上的知识,教会他们清楚的辨识新型毒品,清晰地了解新型毒品危害,清醒地拒绝新型毒品诱惑。(陈国安 张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