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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立六项机制

陕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21-06-21 11:41:57   

6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建立六项机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情况。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陈明,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樊兆兴,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范思泓,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李志虎,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高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据了解,2018年以来,陕西省打掉涉黑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数超过前10年总和。

陕西省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96.13亿元,整治行业乱象44294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明显加强,营商环境不断向好。陕西省政法队伍得到持续净化。省政法队伍勇于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进一步纯洁了队伍。陕西省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13件,处理5808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据介绍,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并在今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98.26%、成效满意率达到97.78%。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加强防范整治,深化源头治理。今年将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4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大扫除”,集中惩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掉一批车匪路霸、惩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打掉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打掉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等违法犯罪,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同时,每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让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生根。

一手清积案、一手破新案。全省各地各部门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早打小。重点抓好全国扫黑办部署的“追捕一批‘漏网之鱼’、起底一批重点线索、审查一批‘保护伞’”等10件事,强化措施责任,一项一项推进落实、一件一件抓出成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督导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健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每年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提高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常治长效。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平安陕西建设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1+N”模式,省市县三级地方和部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为常态化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李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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