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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2021-06-07 14:57:12   

6月3日上午,由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共建单位,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举行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六五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福明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商洛中院及商州区法院、洛南法院环资庭审判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商洛中院审委会专委周世安宣读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实施办法》,随后,六家共建单位领导现场签订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省农业农村厅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樊天贵、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汉涛共同为“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何汉涛副秘书长、方学民副院长分别致辞。最后,商洛中院向各单位赠阅了中院编印的《植物资源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参观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制作的生态环境宣传展板,各成员单位前往中院在二龙山水库坝下设立的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区,向丹江投放鱼苗三百余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担当秦岭生态卫士的职责使命。

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由商洛中院倡议设立的,经与其他五个共建单位多次协商,由商洛中院起草制定了共建司法保护基地协议及实施办法。司法保护基地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挂牌设立,商洛中院同时在水库坝下设立了“增殖放流区”,在杨峪河镇银明村设立了“补植复绿区”。随着“一地两区”的成立,标志着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掀开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与共建单位携手,共同守护商洛绿水青山,奋力谱写商洛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李军宏  郑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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