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及时、高效审结案件是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表现,也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法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积案大清理、信访大化解、双进大提升、服务大作为、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对长期未结案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依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减存量控增量,确保案件清理成效。
近日,淡村法庭顺利审结原告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某、王某甲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为落实中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要求,需向富平县人民政府移交其划拨取得的水源、水库土地及附属设施。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要求王某、王某甲拆除在涉案土地上私自搭建的建筑及附属设施,恢复水源、水库土地及设施原状后进行移交。本案年代久远,系历史遗留问题。
王某、王某甲父子二人分别自1984年、1986年起负责看管水库,并因工作性质特殊而在涉案土地上居住、生活,种植瓜果蔬菜、林木并搭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辞退,双方产生纠纷,但未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现王某已年近八旬,居无定所、衣食无靠,在庭审过程中情绪激动,坚决要求驳回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诉请并赔偿其相关损失。
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淡村法庭两次扣减审限,多次组织调解,但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协商赔偿被告损失,坚持要求判决。由于本案案情疑难、复杂,双方对立严重,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负面舆情,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涉案水库,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双方土地归属、树木、经济林木、地上建筑物等情况,为案件后续审理做了充分准备。宣判后,承办法官再次带领干警前往涉案水源地,就本案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地向二被告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行解释,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妥善清结积案是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淡村法庭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明确任务,正视存在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促结案、清积案、办好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审判质效“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