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都取得了哪些成绩?如何将这些成果惠及人民群众?5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十二项措施。
发布会介绍了西安中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项具体措施。即规范立案登记,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开展审判“五进”,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细致处理信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促进诉调对接,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繁简分流,全力提高审判质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弱势群体保护;推动执行源头治理,开展善意文明执行;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大力打击毒品犯罪,使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开展精准扶贫,妥善处理涉贫困群众案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等具体工作措施内容。
西安市13家区县法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共计183条。
会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未央区人民法院和灞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就多元解纷工作、“无讼社区”创建打造和陕西首家“24小时自助法院”投入、使用情况等具体做法和亮点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峰表示,此次新闻发布内容是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西安中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实践活动进一步走深走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发布会还介绍了西安中院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及开展情况。(李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