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西安市营商环境,5月11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陕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郭琪光,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西安仲裁委办公室主任徐文新出席会议。
《意见》立足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各自的优势作用,进一步明确加强衔接的工作重点。一是在西安中院设立多元解纷工作室,在登记立案前对于没有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约定不明的引导调解,促使纠纷能够快速有效解决。二是仲裁与诉讼工作流程对接,西安仲裁委按期报送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严格按照规定审理仲裁案件并及时配合法院进行仲裁司法审查。三是建立联席会议、资源共享机制、研讨交流机制,西安中院与西安仲裁委加强沟通协调,以凝聚共识,形成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合力。
下一步,在《意见》的基础上,西安中院与西安仲裁委将通力协作,确保诉讼与仲裁工作的衔接能够顺利进行,共同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司法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为推动全市十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