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至,朵朵鲜花祭英灵,缅怀陕西监狱系统牺牲的警察们。
龚献祥,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4年6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中监狱党委副书记、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8日上午,在参加全省监狱工作现场会做大会交流发言后,突发呼吸心脏骤停,因公殉职,年仅54岁。
龚献祥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监狱人民警察的优秀楷模。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工作标准,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他爱岗敬业、殚精竭虑,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安心本职、全力以赴,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忠诚履职、恪尽职守、无私忘我、鞠躬尽瘁,就在去世的前一天晚上11点29分,还通过微信给下属布置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好好思考下一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始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从不计较个人得失。2018年8月陕西省司法厅追授龚献祥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1月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9年9月省委省政府追授龚献祥同志“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李小建,男,汉族,陕西镇巴人,1963年2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江监狱第十五监区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9年5月1日凌晨在值守夜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6岁。一名普通劳动者在国际劳动节这一天倒在了自己心爱的劳动岗位上。
李小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扎根监管改造一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认真思考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发挥了标兵模范的引领作用;他重规范,严执法,忠诚履职尽责;带头树牢安全首位意识,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法执纪;他重品行,讲奉献,曾自己掏钱让妻子购买衣物送给生活困难服刑人员,在同事遇到困难时给予热情帮助,向素昧平生的困难家庭捐款。多次被所在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19年10月17日陕西省司法厅为李小建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徐剑波,男,汉族,上海市人,1964年1月生,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西安监狱生活卫生科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2年底确诊为骨髓瘤,2019年8月11日病逝,家人按照其生前遗愿,捐献了眼角膜,并将遗体捐献给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徐剑波从警35年来,始终坚守着忠诚与担当,敬业与奉献,先后被监狱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为监狱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绝症八载履职不辍,生命终点大义捐身,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仁心大爱。2019年10月17日陕西省司法厅为徐剑波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肖宏,男,汉族,山西芮城人,1966年3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铜川监狱第十一分监区分监区长。2019年12月8日在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第五分监狱第三十八监区帮助工作期间,因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肖宏同志从警30多年,坚持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工作标准,在平凡的岗位上,忠诚履行监狱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他严谨细致,踏实肯干,在从事生产技术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解决了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管理教育罪犯职责,特别是成功挽救了一名近十年无亲人探望、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服刑人员,使其重新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主动请缨到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帮助工作,主动承担狱内锅炉检修任务。他严以律己,廉洁清正,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永葆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清廉本色。2020年12月23日陕西省司法厅为肖宏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卜根宝,男,汉族,江苏扬州人,1961年12月10日出生,生前系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安监狱)四级高级警长。2020年5月6日在工作期间,因突发心脏疾患,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卜根宝同志长期扎根基层管区,严格执法、勤奋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管理科工作期间,主要负责监狱内外监防设施的巡查、维护等工作。他总是从工作大局出发,冲在一线,默默奉献。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监狱大门口检查、检测轮值时,积极报名参加轮值,还多次主动顶替其他有困难的同志值班;疫情期间,卜根宝同志身穿防护服带领技术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大型巡查维护。为了确保监管安防设施正常运行,无论严寒酷暑他都坚持对全所监区的井盖、监控摄像头、电网、监墙等设施进行巡查,对全所监管安防设施了如指掌。他数十年如一日,严格执法、勤奋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2020年12月23日陕西省司法厅为卜根宝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何延军 郑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