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制度体系化、流程再简化、执法标准化、服务模式化、解纠一体化和治理品牌化等六个方面为切入点,涌现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等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积极影响的法治创建典型,先后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等中、省、市荣誉称号。2020年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莲湖区作为西北五省唯一区县级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行政决策水平
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方面,莲湖区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等30余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方面,严格落实《莲湖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调查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备案、清理等七项制度,健全区级部门、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咨询、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性文件均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下发《莲湖区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法律顾问聘任备案等6项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级四大班子及全区党政群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统计,2016年以来,政府各类法律事务审查数量达910余件,法律顾问累计参与98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900余份,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有效发挥,政府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以为办手续很麻烦,真没想到,从提交资料到领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印章,完成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及扣税协议签订,用了这么短的时间,真是太高效了。”在莲湖区市民中心,西安亦清泉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吕女士办完企业开办业务后,激动的说。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逻辑匹配、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等方式,创新梳理推出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树”,即以生命树的形式梳理自然人从出生到身故4个阶段36个主题、59个事件、200个事项以及法人从设立到注销3个阶段26个主题、68个事件、489个事项的办理地点、所需材料等,有效解决了市民办事查询不方便、办理流程不熟悉等难题,让市民的“一件事”办理起来更便捷。
“以前群众办完‘一件事’需要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耗费时间长,现在只需联系一个部门、提交一套资料,即可实现一次联办、一口出件。”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科科长张超介绍道。对于新开办企业,可一次性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行政许可以及养老社保等相关事项;对于新生儿,可一次性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医保登记、预防接种登记等事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7年,莲湖区被列为陕西省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区,在全省首批组建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2018年7月,该区建成运营全省一流的区级市民中心,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集中审批服务事项886项,96.6%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比例达到90.71%,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
完善执法体系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惠及百姓日常生活。瞄准打破城管执法“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莲湖区探索建立了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
2009年以来,莲湖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225条法律法规,固化620条处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建立31个部门共470项城市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压缩自由裁量权,建立了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四权分立”的城管标准化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城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入“三室一庭一队”,即在全国首家建立城管巡回法庭、城管执法公证室,同时引入公安城管执法警务室、交警城管执法警务室,创新开展“律师驻队”,有效弥补城管执法过程中强制手段不足的问题。打造数字化智慧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城管领域社会征信系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建立城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试点创建10条城管领域社会诚信建设示范道路。
近年来,莲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围绕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机制;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助力法治政府督察,时刻盯紧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和易发的风险点,牢牢牵住规范执法的“牛鼻子”,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创新实施“1133”工作模式 奏响基层法治建设“莲湖乐章”
2013年以来,莲湖区在西北地区首家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N+5群众工作室等载体,建立覆盖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3+2”公共法律服务,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下沉到社区,延伸到群众身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自主研发手机APP,在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安装自助服务终端,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的法律服务。通过“实体+网络+热线”平台,构建了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良性模式。
2015年,率先在全省打造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的社区法治“1133”模式。开展“寻找最美社区法律顾问”活动,40余万群众在线投票。2016年,延伸建立公安派出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居民提供“4+2”公共法律服务,共接待群众咨询2580余人次,调解复杂疑难纠纷121起,协议涉及金额达到2137万元,便民、惠民、利民的优势得以实现。
据了解,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莲湖“律师进社区”经验做法受到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并被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莲湖模式”开启了法治社会建设区县级层面的探索,也为法治政府建设定位了“新坐标”。
此外,由莲湖区人社局牵头主导,衔接工会、法院、公安、工商、司法、住建等职能部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多元一体化”调处机制,综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机制运行以来,有效提升了调处矛盾的品质和效能,提炼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经验,即:实现小纠纷不出“室”,小争议不出“庭”,大纠纷不出“厅”,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据统计,该机制建成以来,已累计登记案件9288件,分流至劳动监察3597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5691件,共涉及金额2.09亿余元。 (何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