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法院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江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发布会表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行政审判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提升法院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江都法院推进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为主抓手、以业务培训指导为补充、以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支撑的行政争议多元协调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实行案件风险评估,对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诉讼案件,江都法院主动对接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司法局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制定纠纷解决方案。2017-2019年,江都法院受理一批涉“扬州人家”房屋登记案件19件,2020年受理一批涉高邮服装城违法建设案件74件,两批人数众多、矛盾尖锐的群体性案件均依托联席会议制定解决方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肯定。
强化信息共享,通过参与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卷宗评查会”“行政诉讼模拟法庭”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助推行政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生根,确保行政相对人“告官见官”,保证涉众涉民生等重大典型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依托该制度,一批行政案件得以当庭化解,起到了“出庭出声出彩”的良好效果,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发布会指出,行政诉讼关乎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争议根源因案而异,需要区分对待、对症下药。相较于行政裁判的“刚性”,行政调解和行政协调更具“柔性”,尤其在处理矛盾成因复杂的行政案件时诉调结合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江都法院本着合法、自愿、公平原则,对于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秉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思路,以真正解决行政争议为目标,坚持将调解工作挺在前面,扎实开展行政协调工作,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对话协商搭建平台,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力求从根源化解当事人“心结”,实现行政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9年以来,共调解撤诉行政诉讼案件202件,调撤率26.97%,其中以调解方式审结征地拆迁行政赔偿案件3件、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5件,切实响应了国家“六稳”“六保”经济政策,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
在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建议工作方面,江都法院推行“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判后指导,对每一起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个案把脉,就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发送司法建议督促整改,及时跟踪行政机关的落实反馈情况。丰富监督形式,不仅发送“点对点”的个案司法建议,同时提出“点对面”的分析报告,对各个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与此同时,江都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方式,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依托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全力探索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形成“行政法官+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的多元解纷团队,及时发现和预警网格内的苗头性行政争议,主动参与网格内行政纠纷会商,指导基层组织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对接网格内的重大项目及重点事件,提前预判潜在的行政诉讼风险,制定预防化解方案,为江都区五峰山过江通道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等重大项目建设及江都区的长江大保护、省市“263”环境专项整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过围绕行政机关的业务学习需求,法院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治讲座。邀请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近距离感受行政审判,实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受益一方的效果。以案释法,借助法院“江法慕课”平台,向相关行政机关、社区赠送法治宣讲视频,督促行政机关反思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高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杨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