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云南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化台账

2021-10-26 16:34:07    新华网

新华社昆明10月26日电(记者林碧锋)记者26日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云南近期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着力推动重大危险源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线上录入、线上督办、自动统计、定期通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殷林介绍,此项工作于9月中旬启动,包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检自查、州市级交叉检查、省级督导核查三个层面,覆盖全省15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99个重大危险源、106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区。

为此,云南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企业自检自查和州市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数据,全部录入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信息化台账。

殷林说,此举旨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对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持续督促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压实责任,完善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

据介绍,目前,云南省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检自查,发现隐患1386条;16个州市全部完成交叉检查,发现隐患876条。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隐患将进行挂牌督办。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加紧研究论证提出立法建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